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和集体土地上房屋等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安置政策、法规。
(二)负责四家乡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和集体土地上房屋等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的具体实施,为征收工作主体单位。
(三)负责对四家乡征收范围内使用的测绘、评估、拆除等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招标管理、协议签订,对已委托的中介服务机构进行日常管理、监督考核,并对中介服务机构费用进行核对结算。
(四)负责对四家乡征收范围内土地及房屋等附着物进行征收公告拟定、摸底调查、信息采集、影像资料保存、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收补偿方案编制等工作。
(五)负责与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完善卷宗、审核落图、征收补偿资金及过渡期安置费的申报和发放、房屋拆除、档案移交及房屋回迁安置工作。
(六)配合安居办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唯一住房”认定工作。
(七)做好辖区被征收人的思想工作,确保征收工作稳步开展。
(八)负责对内部征收安置人员的管理、监督考核、业务指导及培训工作。
(九)负责对征收范围内无法达成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被征收人申请人民法院处理所需要件的提报。
(十)负责属地范围内因征收而引发信访问题的妥善处置。
(十一)按照“三个必须”要求,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十二)承办度假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四家乡征收服务中心设2个内设机构:
(一)审核科
(二)征收科
联系方式:
负责人:杨文革
电话:18946501607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四家乡青山村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