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工作流程图
附件2
度假区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五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朱光明 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冯国刚 管委会副主任
刘国涛 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邹继业 发改局局长
梁忆发 建委主任
韩景桐 财政局(金融办)局长
李晓光 商务局局长
张 民 文体旅科局局长
刘立国 农业农村局局长
赵 敏 工商联常务副主席
刘 晖 安居办主任
杨青国 规自分局局长
王 勇 税务局局长
王 慧 市场监管分局局长
赵鹏辉 实业集团公司董事长、投资公
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改局,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冯国刚副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邹继业兼任。
附件3
经济运行高质量发展统计指标工作手册
地区生产总值(GDP)统一核算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大统计改革任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建立国家统一的经济核算制度,随后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方案》。按照中央要求,国家统计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做好方案设计、积极开展试点试算,在2020年1月份正式实施。
一、季度GDP统一核算基本核算方法
受基础数据可获得性和时效性的限制,季度GDP核算主要采用间接核算法,即利用相关指标的增速推算各行业增加值。
第一步:收集基础数据。各行各业符合入统条件的企业、单位通过联网直报平台自行报表,从相关报表中获取工业产值增速、建筑业产值增速、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批发零售业销售额增速、住宿餐饮业营业额增速、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增速、服务业相关行业营业收入和工资总额同比增速,从农业农村局、林园局、交通局、邮政管理局、通信管理办、人民银行、银保监局等相关部门报表中获取农、牧、渔产品产量、林业产值、运输业周转量、邮政业务总量、电信业务总量、存贷款余额、保费收入、证券交易额等同比增速。
第二步:计算。第一步收集的各行业同比增速经过价格指数、核算系数等计算,得到该行业增速,各行业增速生成GDP增速,用推算出的增速,乘以上年同期各行业增加值,从而求得当期增加值,各行业增加值汇总得到GDP总量。GDP增速与相关指标增速有关系,与上年基数没有关系。
二、组织方式
每季度结束后的月度中旬,省统计局组织各市州统计局交叉核算各地GDP季度数据。在季度GDP统一核算过程中将严格执行制度规定,按照实事求是、客观真实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三、数据衔接
当分行业增加值和不变价增速市州汇总数与全省数出现差距,且差距超出合理范围时,对各地相应行业增加值和不变价增速进行审核评估和调整,确保两者基本衔接。对于现价总量差距的衔接,利用各地现价增加值总量占各地汇总数的比例,分摊超过合理区间的差距。对于增速差距的衔接,利用各地不变价增加值总量占各地汇总总量的比例,分推增速差距超过合理区间的不变价总量差额。
四、数据公布和修订
国家统计局将统一核算后的季度地区生产总值反馈给各省后的1-2个工作日,各省再对各市州统一反馈。国家统计局新闻发布会后反馈各省GDP数据,新闻发布会一般在4月、7月、10月、次年1月17日左右召开。
当GDP年度数据发生变化时,将会对季度历史数据进行相应的修订。
我国GDP数据发布和修订情况表
发布和修订次数 |
季度GDP |
年度GDP |
初步核算 |
季后20日左右 |
次年1月20日 |
最终核实 |
次年年底 |
次年年底 |
度假区GDP核算方法涉及指标分解表
单位:%
|
2018年行业 占GDP比重 |
2019年行业 占GDP比重 |
数据基础来源 |
相关重点企业 |
一、第一产业 |
8.1 |
7.4 |
|
|
1.1 农林牧渔业 |
9.0 |
8.3 |
三乡镇农业报表 |
|
二、第二产业 |
20.4 |
21.0 |
|
|
2.1 工业 |
3.5 |
3.3 |
1.规上工业企业报表 |
1.吉林省北药药材加工有限公司 (约占工业总产值54.3%) (约占工业总产值13.3%) (约占工业总产值3.8%) |
2.2 建筑业 |
16.9 |
17.8 |
四上企业报表 |
吉林安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共13户,该企业约占建筑业总产值86.7%) |
三、第三产业 |
71.5 |
71.5 |
|
|
3.1 批发和零售业 |
1.5 |
1.4 |
|
|
3.1.1 批发业 |
0.3 |
0.3 |
1.四上企业报表 |
|
3.1.2 零售业 |
1.2 |
1.1 |
|
|
3.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5.7 |
5.0 |
市里平均增速 |
|
3.3 住宿和餐饮业 |
0.2 |
0.2 |
|
|
3.3.1 住宿业 |
0 |
0.0 |
1.四上企业报表 |
长春莲秀峰商务中心管理有限公司 |
3.3.2 餐饮业 |
0.2 |
0.2 |
||
3.4 房地产业 |
26.0 |
27.5 |
|
|
3.4.1 房地产开发经营 |
11.8 |
17.5 |
1.市里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 (约占95.3%) (约占4.7%) |
|
3.4.2 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
14.2 |
10.0 |
全国固定增速5% |
|
3.5 其他服务业 |
37.3 |
36.6 |
|
|
3.5.1 营利性服务业 |
8.5 |
4.1 |
四上企业报表 |
1.长春市东联奥德广告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
3.5.2 非营利性服务业 |
28.7 |
32.5 |
市里抽样 |
|
一、农林牧渔业
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的核算范围包括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根据各行业的产品产量、产品价格、行业总产值增速推算增加值,每个行业产品产量增速决定该行业增加值增速。
各行业产值是用产品产量乘以价格计算,再根据产值增速和价格指数推算增加值及增速。农产品产量来源于乡镇基层报表,价格来源省局;林业产值来源于各县(市)区、开发区林业主管部门报表的产值数据;牧业产品产量及产品价格来源于省局反馈;渔业产品产量来源于农业农村局渔业处,价格用省局反馈的区间价格;服务业产值由各县(市)区、开发区统计局根据各业发展情况及同期情况推算。4月、7月、10月、次年1月10日前农业农村局和林园局负责向所在地统计局上报相关报表。
二、工业
工业增加值的核算范围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①采矿业、②制造业、③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三个门类所有活动。用三个门类中所有符合入统条件的工业企业产值增速推算全部工业增加值增速。
(一)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核算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每月(1日-7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通过联网直报平台自行上报《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每个企业产值加和之后自动生成分行业的产值总量及增速,省局根据行业增加值率和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计算规模以上各行业增加值及增速。增加值率和价格指数目前各市州均使用全省统一数据,企业产值增速决定增加值增速。
(二)规模以下工业增加值核算
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工业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工业单位。规模以下工业是抽样调查,由省统计局根据各地的行业特点进行抽样。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是季度报表,3、6、9、12月15日前,样本单位通过联网直报平台报送1-2月、1-5月、1-8月、1-11月《工业企业样本调查表》《个体工业调查表》。省统计局根据样本单位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总额、利润总额、应付职工薪酬(贷方累计发生额)、个体工业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等指标推算全省各地规模以下工业增加值增速。
注意:规模以上企业和规模以下企业数量均是动态的,每个月随着企业入库或退库都会有变化,行业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辖区内规模以下工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深度挖潜和鼓励预达规企业积极申报入统,密切关注批次确定的样本企业,并负责督促企业及时准确报表。
三、建筑业
建筑业增加值的核算范围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房屋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的所有活动。利用注册地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总专包企业)总产值增速推算建筑业增加值增速。
总专包企业产值:总专包企业每个季度(4月、7月、10月、次年1月1-7日)通过联网直报平台自行上报《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省统计局根据各市州建筑业总产值增速推算各市州建筑业增加值总量及增速。
注意:行业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辖区内建筑业企业(投资项目单位)的经营情况,深度挖潜和鼓励预达规企业积极申报入统,并负责督促企业及时准确报表。
四、批发和零售业
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的核算范围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批发业和零售业的所有活动。利用批发业销售额和零售业销售额增速推算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增速。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是指年销售额2000万元及以上批发企业及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每月(1日-7日)限额以上企业通过联网直报平台自行上报《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和库存》。根据销售额增速及限额以下抽样资料推算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总量及增速。另外,国家统计局审核要求,限额以下抽样资料推算的数据发展趋势与限额以上趋势合理。因此,限额以上销售增速起重要作用。
注意: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单位数量是动态的,每个月随着企业入库或退库都会有变化,行业主管部门要经常与统计部门沟通,掌握企业数量,并负责督促企业及时准确报表。
五、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的核算范围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邮政业的所有活动,分行业分别推算增加值。
(一)铁路运输业增加值根据铁路局《分地区铁路旅客周转量完成情况》和《分地区铁路货物运输完成情况》中的旅客周转量和货物周转量增速推算。行业主管部门4月、7月、10月、12月10日前向当地统计部门提供1-3、1-6、1-9、1-11月报表(第四季度交通运输总周转量根据1-11月资料计算)。
铁路运输总周转量=铁路货运周转量+铁路旅客周转量
(二)公路运输业增加值根据交通局《全社会分地区公路营业性旅客运输量》和《全社会分地区公路营业性货物运输量》中的旅客周转量和货物周转量增速推算。交通局4月、7月、10月、12月10日前向当地统计部门提供1-3、1-6、1-9、1-11月报表(第四季度交通运输总周转量根据1-11月资料计算)。
公路运输总周转量=公路货运周转量+(公路旅客周转量÷10)
(三)水路运输业增加值根据交通局《全社会分地区水路营业性旅客运输量》和《全社会分地区水路营业性货物运输量》中的旅客周转量和货物周转量增速推算。交通局4月、7月、10月、12月10日前向当地统计部门提供1-3、1-6、1-9、1-11月报表(第四季度交通运输总周转量根据1-11月资料计算)。
水路运输总周转量=水路货运周转量+(水路旅客周转量÷2)
(四)航空运输业增加值根据龙嘉机场《民航客货运输完成情况》中的旅客周转量和货邮周转量增速推算。行业主管部门4月、7月、10月、12月10日前向当地统计部门提供1-3、1-6、1-9、1-11月报表(第四季度交通运输总周转量根据1-11月资料计算)。
航空运输总周转量=航空货运周转量+(民航旅客周转量÷13.7)
(五)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搬运和仓储业增加值是利用各行业中规模以上企业营业收入增速推算。
辖区内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服务业法入单位,每月(1日-18日)企业通过联网直报平台自行上报《财务状况》,根据表中的营业收入增速推算该行业增加值增速。该行业利用错月资料计算,即各季度核算分别利用1-2月、1-5月、1-8月和1-11月营业收入统计数据。
管道运输业是指通过海底管道对气体、液体等运输活动,以及通过陆地管道对气体、液体等运输活动。
多式联运是指由两种及其以上的交通工具相互衔接、转运而共同完成的货物复合运输活动。
运输代理业是指与运输有关的代理及服务活动,包括货物运输代理、旅客票务代理、其他运输代理业。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是指装卸搬运活动和专门从事货物仓储、货物运输中转仓储,以及以仓储为主的货物送配活动,还包括以仓储为目的的收购活动。
注意:规模以上企业数量是动态的,每个月随着企业入库或退库都会有变化,行业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辖区内规模以下企业经营情况,深度挖潜和鼓励预达规企业积极申报入统,并负责督促企业及时准确报表。
(六)邮政业增加值根据邮政管理局《分地区邮政行业业务总量及收入完成情况》表中的邮政业务总量增速推算。邮政行业业务总量指标采用错月数据,行业主管部门3月、6月、9月、12月30日前向当地统计部门提供1-2、1-5、1-8、1-11月报表。
六、住宿和餐饮业
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的核算范围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住宿业和餐饮业的所有活动。利用住宿业营业额和餐饮业营业额增速推算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增速。
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住宿和餐饮企业。每月(1日-7日)限额以上企业通过联网直报平台自行上报《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根据营业增速及限额以下抽样资料推算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总量及增速。“四经普”数据修订后,另外,国家统计局审核要求,限额以下抽样资料推算的数据发展趋势与限额以上趋势合理。因此,限额以上营业额增速起重要作用。
注意: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企业单位数量是动态的,每个月随着企业入库或退库都会有变化,行业主管部门要经常与统计部门沟通,掌握企业数量,密切关注辖区内限额以下企业的经营情况,深度挖潜和鼓励预达规企业积极申报入统,并负责督促企业及时准确报表。
七、金融业
金融业增加值的核算范围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货币金融服务、资本市场服务、保险业、其他金融业所有活动,分行业分别计算增加值。所有指标增速来自于部门。
(一)货币金融服务增加值根据人民银行《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分地区情况表》人民币存贷款余额增速推算。
当期人民币存贷款余额现价增速={当期人民币存款余额现价增速×[当期人民币存款余额÷(当期人民币存款余额+当期人民币贷款余额)]}+{当期人民币贷款余额现价增速×[当期人民币贷款余额÷(当期人民币存款余额+当期人民币贷款余额)]}
人民币存贷款余额增速利用错月资料计算,即各季度核算分别利用2月、5月、8月和11月人民币存贷款余额统计数据,行业主管部门3月、6月、9月、12月30日前向当地统计部门提供2、5、8、11月报表。
(二)资本市场服务增加值根据证监局《分地区证券交易额、股票成交量资料》中的证券交易额增速推算。
证券交易额增速利用错月资料计算,即各季度核算分别利用1-2月、1-5月、1-8月和1-11月证券交易额统计数据,行业主管部门3月、6月、9月、12月30日前向当地统计部门提供1-2、1-5、1-8、1-11月报表。
(三)保险业增加值根据银保监局《分地区原保费收入资料》表中的保费收入增速推算。
保费收入增速利用错月资料计算,即各季度核算分别利用1-2月、1-5月、1-8月和1-11月保费收入统计数据,行业主管部门3月、6月、9月、12月30日前向当地统计部门提供1-2、1-5、1-8、1-11月报表。
(四)其他金融业增加值根据人民银行《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分地区情况表》中的人民币贷款余额增速推算。
八、房地产业
房地产业增加值的核算范围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其他房地产业的所有活动,分行业分别计算增加值。
房地产业增加值核算利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和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增速推算,每月(1日-7日)房地产业开发企业通过联网直报平台自行上报《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情况》,每个季度(季度月末27日-下月7日左右,四季度免报)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联网直报平台自行上报《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根据表中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和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增速推算房地产业增加值增速。
注意:入统的房地产业数量是动态的,每个月随着企业入库或退库都会有变化行业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辖区房地产业的经营情况,帮助新注册的企业积极申报入统,并负责督促企业及时准确报表。
九、其他服务业
其他服务业分营利性服务业和非营利性服务业,其中营利性服务业包括5个门类:①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②租赁和商务服务业,③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④文化、体育和娱乐业,⑤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营利性服务业包括4个门类:①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②教育,③卫生和社会工作,④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其他服务业九个行业门类又细化到行业大类分别计算增加值,利用电信业务总量增速、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速、工资总额增速以及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和工资总额的平均增速推算行业增加值增速。
(一)利用电信业务总量推算的行业是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业,该行业增加值根据《分地区电信业务总量及收入完成情况》电信业务总量增速推算。电信业务总量指标采用错月数据,行业主管部门3月、6月、9月、12月30日前向当地统计部门提供1-2、1-5、1-8、1-11月报表。
(二)利用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推算的行业是:(1)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租赁业,(4)商务服务业,(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每月(1日-18日)各行业企业通过联网直报平台自行上报《财务状况》,根据表中的营业收入增速推算该行业增加值增速。该行业利用错月资料计算,即各季度核算分别利用1-2月、1-5月、1-8月和1-11月营业收入统计数据。
(1)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是指除基础电信运营商外,基于基础传输网络为存储数据、数据处理及相关活动,提供接入互联网的有关应用设施的服务。规模以上互联网和相关服务是指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单位。
(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是指对信息传输、信息制作。信息提供和信息接收过程中产生的技术问题或技术需求所提供的服务。规模以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是指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法人单位。
(3)租赁业指不配备操作人员的各种机械设备租赁(汽车租赁、医疗设备租赁等), 包括文体设备和用品出租、日用品出租,不包括图书和音响制品出租。规模以上租赁业是指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法人单位。
(4)商务服务业包括①组织管理服务,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③市场管理服务,④法律服务,⑤广告业,⑥人力资源服务,⑦安全保护服务,⑧旅行社及相关服务。规模以上商务服务业是指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主要包括居民服务业,机动车修理业,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和其他服务业。规模以上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指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三)利用工资总额推算的行业是:(1)水利管理业,(2)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3)公共设施管理业,(4)土地管理业,(5)教育,(6)卫生,(7)社会工作,(8)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工资总额统计是季度报表,分为“四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总专包建筑业、房地产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全面报表、“四下”企业和单位抽样调查,通过全面报表和抽样调查来满足全省分行业门类的代表性,利用符合入统条件的企业报送的工资总额增速推算所属行业增加值增速。
1.全面调查
全市所有“四上”企业,从该企业纳入统计名录库时,即开始填报从业人员和工资情况报表,企业通过联网直报平台既要上报所属行业的专业报表(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报《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规模以上服务业上报《财务状况》),同时每个季度(季度末月27日-下月7日,四季度免报)还要上报《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2.抽样调查
“四下”企业和单位抽样调查是今年统计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抽样的总体为剔除“四上”企业以外的在本地注册的所有机关、企业、事业法人单位(不区分登记注册类型),这些单位(除私营企业外)从设立之日起,每年在1-2月份向当地统计局报送上一年度的工资总额和从业人员情况,从2020年开始,被抽中的样本单位每个季度(季度末月27日-下月7日左右,四季度免报)通过联网直报平台报送《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样本单位包括所属行业的企业、事业、机关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统计部门做好业务培训、核实单位信息和存在状况、摸清调查单位是否可以网报等各项调查前的准备工作,并负责督促企业及时报表。
3.相关行业范围
(1)水利管理业包括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水资源管理、天然水收集与分配、水文服务、其他水利管理业。规模以上水利管理业是指年营业收入 2000 万元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2)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主要包括:
——生态保护包括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自然遗迹保护管理、野生动物保护、野生植物保护、动物园、水族馆管理服务、植物园管理服务、其他自然保护。
——环境治理业包括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危险废物治理、放射性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其他污染治理。规模以上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是指年营业收入 2000 万元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3)公共设施管理业包括市政设施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城乡市容管理、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游览景区管理。规模以上公共设施管理业是指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4)土地管理业包括土地整治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土地登记服务、土地登记代理服务、其他土地管理服务。规模以上土地管理业是指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5)教育指国家、社会、私人依照国家有关法规开办的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的活动,以及其他与教育相关的活动。包括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特殊教育、技能培训、教育辅助及其他教育。规模以上教育是指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6)卫生行业主要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专业公共卫生服务、其他卫生活动。规模以上卫生行业是指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7)社会工作包括提供住宿社会活动(干部休养所、护理机构服务、精神康复服务、老年人、残疾人养护服务、临终关怀服务、残孤儿童收养和庇护服务、其他提供住宿社会救助)和不提供住宿社会工作(社会看护与帮助服务、康复辅具配置服务、其他不提供住宿社会工作)。规模以上社会工作是指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8)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主要包括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构、人民政协、民主党派、社会保障、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和其他成员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不是规模以上统计的范围,但符合规模以下抽样的条件,如果有单位被抽中参与从业人员和工资总额抽样调查,相关单位按要求做好统计工作。
(四)利用服务业营业收入和工资总额的平均增速推算的行业是:(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2)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根据营业收入和工资总额平均增速推算所属行业增加值增速。
(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包括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规模以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是指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2)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包括新闻和出版业、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规模以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是指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注意: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数量是动态的,每个月随着企业入库或退库都会有变化,行业主管部门要经常与统计部门沟通,掌握企业数量,密切关注辖区内规模以下企业的经营情况,深度挖潜和鼓励预达规企业积极申报入统,按照要求做好各项统计工作,负责督促企业和单位及时准确报表。
附件4
月度经济运行分析模板
一、主要指标情况
1、上月指标完成情况
2、当月指标预计情况
3、在开发区板块主要指标增速排位情况
二、存量优化情况
1、规上企业运行情况
2、重点行业运行情况
三、增量形成情况
1、企业入库情况
2、盘活停工、停产企业情况
3、项目建设及入库情况
4、招商引资项目签约落位情况
四、增减因素情况
1、分析当月指标增减因素
2、预判未来一个时期指标增减因素
五、经验做法
推动行业、领域高质量发展成功举措和工作亮点。
六、下步措施
针对指标增减因素,提出促进指标增长或遏制下滑所采取的措施建议。
附件5
莲花山度假区2021年经济运行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表
|
||||||
序号 |
类别 |
指标 |
目标任务 |
责任部门 |
||
总量 |
增速 |
|||||
1 |
经济 |
GDP(亿元) |
11 |
10% |
发改局 |
|
2 |
本级财政收入(亿元) |
3.39 |
100% |
财政局 |
||
3 |
税收收入(亿元) |
2.35 |
100% |
税务局 |
||
4 |
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
96 |
100% |
发改局 |
||
5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
—— |
6.5% |
商务局 |
||
6 |
服务业增加值(亿元) |
—— |
8% |
发改局 |
||
7 |
建筑业总产值(亿元) |
—— |
18% |
建委 |
||
8 |
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数量(个) |
77 |
103% |
发改局 |
||
9 |
招商引资内资(亿元) |
20 |
100 |
商务局、商旅促进局、文旅促进局、度假促进局 |
||
10 |
“四上”企业年度增加数量(培育或引进) |
规上工业企业(户) |
2 |
—— |
发改局 |
|
规上服务业企业(户) |
5 |
—— |
发改局 |
|||
限上批零住餐企业(户) |
5 |
—— |
商务局 |
|||
有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企业(户) |
3 |
—— |
建委 |
|||
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户) |
5 |
—— |
建委 |
|||
引进或培育“四上”企业(财政局、税务局、市场监管分局各5家;工商联、文旅科技局、农业农村局、实业集团各3家;金融办、投资公司各1家。) |
29 |
—— |
财政局、税务局、市场监管分局、工商联、文旅科技局、农业农村局、实业集团、金融办、投资公司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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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保障 指标 |
土地出让(公顷) |
700 |
—— |
规自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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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基础设施项目数量(个) |
32 |
—— |
建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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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基础设施项目年度投资额(亿元) |
19.2 |
—— |
建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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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完成万达、中孚等项目的征拆工作(个) |
47 |
—— |
安居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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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农业 指标 |
粮食产量(万斤) |
30000 |
5% |
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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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经济作物产量(万斤) |
40 |
10% |
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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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旅游 指标 |
旅游收入(亿元) |
9 |
—— |
文体旅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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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旅游人口(万人) |
146.8 |
—— |
文体旅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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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A级景区(个) |
1 |
—— |
文体旅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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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乡村旅游经营单位(个) |
2 |
—— |
文体旅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