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公示
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非整合部分)预算的通知》(长财农指[2023]2123号)和《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非整合部分)预算的通知》(长莲财农[2023]1号)文件要求,共接收上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77万元,省级资金232万元。现结合“提前下达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表(非整合部分)”,将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3年3月24日-2023年4月6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乡村振兴局
投诉监督地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C208-1室
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431-81331209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电子邮箱:171690818@qq.com
附:《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3月24日
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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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 规模 |
其中 |
资金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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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安排 |
省级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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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09 |
177 |
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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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家乡 |
100 |
0 |
100 |
用于十间村示范村建设项目。 |
泉眼镇 |
100 |
0 |
100 |
用于火石村示范村建设项目。 |
乡村 振兴局 |
209 |
177 |
32 |
用于与光辉村合作的产业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