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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眼镇社区养老用房托管服务项目公告

时间:2023-06-19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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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做好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现就泉眼镇社区养老用房托管服务项目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泉眼镇拟通过委托第三方服务管理的方式对社区养老用房进行托管服务,房屋位于力旺林溪湖F区13栋第三层和第四层,面积887.89平方米。

  二、托管服务合作方式

  泉眼镇将社区养老用房无偿提供给具有一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托管服务管理,托管服务单位负责按照政府要求进行社区养老用房的改造装修及后期运营管理。

  三、托管服务期限

  参照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服务期限三年,即2023年6月25日— 2026年6月25日。到期后是否续签由双方另行商议,但同等条件下原托管服务单位享有优先续约权。

  四、服务内容:

  1.装修改造:托管服务单位需按照功能设置进行改造装修,改造装修必须符合建筑、装修、消防及养老行业的技术规范要求和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房屋的改造需在确认托管服务后5个月之内完成并对外运营。上述改造及装修费用及其产生的后果(仅限于托管服务单位使用期间)均由托管服务单位承担。

  2.服务功能:经营管理及以社区居家养老为主要内容的各类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长短期托养、日间照料、助餐服务、文体娱乐、健康指导、心理慰藉等。功能区主要包括:书画室、轻运动室、棋牌散台4组、棋牌包房、照料间、球室等(以设计图纸为准)。

  3.生产责任:托管服务单位装修完成后,对在社区嵌入式小微养老服务机构内开展的各项业务享有经营管理自主权,全面负责日常经营活动,自担风险,自负盈亏;涉及人身、房屋、财产、消防等安全责任由托管服务单位负责。

  4.运营费用:托管服务单位运营期间产生的水、电、煤气、燃气、采暖、物业(包括电梯维护保养费)、卫生等相关费用由托管服务单位承担并按时缴交,依据相关政策文件,泉眼镇积极帮助托管服务单位申请相关补贴补助,泉眼镇协助服务单位按照相关政策办理用水、用电手续。

  5.协议约定:本协议期限届满或者依法解除,托管服务单位须保证养老用房及内部装修设施完整,不得损毁,不得向发包方主张装修、改造等补偿。但确认非托管服务单位原因解除时,托管服务单位有权据实主张权利。

  五、服务单位资格条件

  1、经营者负责人与实施者必须具备依照有关规定赋予的资格。

  2、经营执照,经营者需要有正规的营业执照,以便监督部门对营业者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如有食品经营行为需同时取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社区养老服务保障资格认定,主要是指经营者对社区老年人提供的社会保障服务,需经过区民政部门的认可。

  4、养老服务备案,经营者开展养老服务行为时需取的相关行政部门的备案手续,方可开展养老服务等活动。

  5、安全管理,托管服务期间,安全管理由托管服务单位负责。

  六、工作程序

  1.报名并提交设计方案。2023年6月20日—21日上午9点至下午4:30点前到泉眼镇人民政府报名,报名时需持企业营业执照、法人等有效证件及社区养老规划设计方案。

  2.设计方案审议。泉眼镇社区养老用房托管服务工作小组召开设计方案审议工作会议,听取各单位养老用房设计方案。

  3.结合设计方案情况,召开党委会,确定托管服务单位。

  4.签订服务合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响    电话:13596162875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泉眼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