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有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安排部署,长春市生态环境局莲花山分局结合工作实际,深化改革,优化服务,全力营造诚信守法、风清气正、公平正义、服务高效的营商环境。
除“双随机”执法检查、信访投诉、环保督察、专项行动等活动,一律不到企业现场检查,切实做到“无事不扰”。通过非现场执法方式,对企业实现“无事不扰”隐形监管,让更多企业享受正面激励。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监督检查,大力拓展非现场监管,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严格执行年度涉企检查计划,执法任务全部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同一企业一年之内的现场检查不超过一次,坚决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环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时留痕。
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做到理论与联系实际,与日常执法相结合,执法人员既是执法者也是普法者,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引导企业自觉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始终把保障和改善企业生产运行作为出发点,及时准确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困难和反映难点问题,改进执法模式,变环境执法“事后查处”为“事先服务”。对于企业反映的问题及建议,能现场答复的,依法依规给予答复解决;不能现场答复的,进行收集整理,逐一限期答复。对已办结事项定期组织回访,做到心中有底数,工作有方向,确保问题不反弹,形成问题闭环机制。解决企业诉求25个,技术指导企业46频次,得到企业一致好评。
莲花山分局积极与乡镇街联系对接,健全沟通渠道和交流机制,及时更新共享信息,形成双向“资源清单、需求清单、服务清单”,努力以生态环境高质量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共同建设美丽莲花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