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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山生态环境分局“四抓手”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

时间:2023-11-02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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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规范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转移、利用、处置等行为,切实维护辖区群众健康和环境安全,保障生态安全,促进安全发展,莲花山生态环境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危险废物相关工作要求,强化危废监管。

  抓责任落实。莲花山生态环境分局对危险废物相关工作高度重视,按照“三管三必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成立了由分局负责人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部署、组织领导等工作。今年以来,莲花山生态环境分局召开专题会议4次,研讨解决危废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难点问题10余个。

  抓系统监管。加强危险废物申报转移全过程监管。推进危险废物信息化申报,全面掌握产生、贮存、转移、处置全过程数据。重点对19家产废单位开展危废管理集中培训,并派专人采取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加强帮扶指导,主动与企业沟通,了解诉求,逐一答疑解惑,为企业排忧解难。今年以来,莲花山生态环境分局召开培训会3次,解答疑难问题20余个。

  抓现场监管。执法人员采取查阅资料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涉废企业持续开展经常性、全方位、一体化监督检查,形成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督查的全过程执法监管,确保了危废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实现了危废污染事故零发生,保障了辖区的生态环境安全。今年以来,帮扶检查涉废企业30余家次,出动人员60余人次,发现的3个一般环境问题,企业已整改完成。

  抓管理评估。对全区重点涉废企业开展危废规范化抽查评估工作,通过查阅危废管理计划、环评、验收、排污许可、管理台账、转移联单、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材料,对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逐一进行评价。今年以来,抽查3家企业,发现一般环境问题2个,企业已整改完成。

  莲花山生态环境分局将继续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切实履行生态环境领域危废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不断加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意识,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保障全区公众健康,筑牢环境安全底线,有效防控环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