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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2号公告莲花山区岗位资格复审通知

时间:2026-05-06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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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2026年莲花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依据《2026年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2号)》的规定,现将莲花山区考生资格复审相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进入1:3比例的考生。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

  5月8日(星期五) 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二)地点

  长春莲花山劳动监察大队(二道区雾开河大街莲花雅居东行100米)

  三、资格复审考生需携带材料

  考生或委托代理人应按照公告和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

  (二)户口本(首页、本人页);

  (三)毕业证、学位证(2026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学校(学院)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四)所报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其中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审查时应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五)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六)2024年和2025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提供由本人书写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并签字摁手印。同时,提供社会保险参保信息截图(社保官方网站、支付宝等)。承诺书与参保信息截图均需留存备案。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请各位考生提前准备。

  四、相关要求

  (一)请各位考生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所提供的复审材料要真实有效,在资格复审期间发现考生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取消面试资格。

  (二)本次资格复审仅设线下审核渠道,不设线上审核通道。

  (三)如本人无法参加资格复审,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的,除需携带以上全部材料外,还应携带代理人和本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签字授权的委托书原件(见附件),审核人员当场与考生本人进行视频核实。

  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当事人责任。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现场会发布面试相关要求,考生需第一时间熟悉面试相关要求并确定本人联系方式,以便通知具体面试时间。

 

  附件:《授权委托书》

 

莲花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6日

 

初审:梁贵超,复审:钱鼎鑫,终审:王明山

附件:

2026年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2号公告莲花山区岗位资格复审通知——《授权委托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