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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山度假区6处不可移动文物的公示

时间:2025-11-07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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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加强我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现将我区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中经专家论证和审核登记的新发现6处不可移动文物,正式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纳入区域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管理。具体为:黄家沟东山遗址、牛家沟南山遗址、葛家屯北山遗址、池家塘坊北山遗址、亮子街遗址、杂木村东山址。

  请各相关单位严格遵循“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要求,依法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明确管理责任人,将文物保护纳入相关规划,妥善处理保护与城乡建设的关系。

 

初审:孙海峰,复审:王小野,终审:戚劭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