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问题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莲花山生态办组织规资分局、泉眼镇政府、劝农山镇政府、四家乡政府、信访局等相关部门形成联合工作组对本单位受理的信访案件(编号D2JL202109170063)整改落实情况自行进行验收,符合销号条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馈,逾期不予受理,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2025年4月9日-2025年4月16日
监督电话:81331255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生态管理办公室
初审:李佳泽、复审:张泽伟、终审:韩景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