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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问题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莲花山生态办组织城市管理局、泉眼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形成联合工作组,对本单位受理的信访案件(编号CCX20230809002)整改落实情况自行进行验收,符合销号条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馈,逾期不予受理,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2日-2023年12月29日
监督电话:81331255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生态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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