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长春市吉林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中第3.8项整改任务,长春莲花山按时完成了整改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度假区已完成1个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明确建筑垃圾处理方式、方法,坚决杜绝私自回填随意丢弃。同时坚持24小时上路巡查,坚决打击违法倾倒建筑垃圾行为。
此次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日-11月8日,共7天,如有异议请在11月8日前,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反映。联系人:王贺 0431-81331262。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