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长春市吉林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中第3.3项整改任务,长春莲花山按时完成了整改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2021年,我区开展灰堆料场及建筑施工工地专项整治,认真落实市政府扬尘污染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建筑工地裸土、渣土运输车带泥上路、灰堆料场苫盖不严行为,2020、2021年对市级下达的卫星遥感监测的54处图斑,均完成整改。
此次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日-11月8日,共7天,如有异议请在11月8日前,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反映。联系人:王贺 0431-81331262。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