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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关于省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2.1)情况公示

时间:2021-11-01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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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长春市吉林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中第2.1项整改任务,长春莲花山按时完成了整改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度假区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调度和监督督导作用,推动整改落实。严格贯彻执行《长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信访案件整改复查复核工作办法》,集中整治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问题,并组织纪委监委机关摸底调查督导,确保整改到位。目前度假区四轮整改任务及信访案件全部销号,未收到相关反馈。度假区2020年全面完成了7项劣五类水体水质提升工程,同时针对部分流域结合人居环境整治开展清河行动,目前全区3排污口已全部封堵,26排污口为雨水口,全部实现规范化管理,辖区水体水质达标。4.春季借助化冰期有利时机开展了辖区河道清淤疏浚,整治河道卫生,确保水质考核达标。5.强化监督检查,2021年截至目前度假区管委会领导12次带队巡河,督导监督河长运行机制,确保度假区河流长治久清。6.开展黑臭水体复查检查,对消除黑臭水体建设的污水收集管网工程进行全面管线检修,防治渗漏。当前度假区市级管控断面均达标。

此次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日-11月8日,共7天,如有异议请在11月8日前,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反映。联系人:王贺 0431-81331262。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