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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关于省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1.2)情况公示

时间:2021-11-01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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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长春市吉林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中第1.2项整改任务,长春莲花山按时完成了整改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度假区围绕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落实“河长制”工作,严格落实执行《长春市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加强辖区日常河道巡查,完善河长巡查制度,规范基层河长巡河工作,保证巡河次数,详细做好巡查记录,确保及时发现和解决河湖管护问题,落实巡河清理垃圾的“收、转、运”台账,强化“管、治、保”三级河长责任体系。度假区领导亲自带队,组织督查、水利、乡镇等部门和单位,对区域内8条市级河流进行全程巡河,实地勘察河道点位133处。排查河岸建筑物、构筑物、堆放物,卫生保洁、沿河垃圾点、河道围挡设置等8类49个问题;排查落实河长制机制问题4个;全区河道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此次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日-11月8日,共7天,如有异议请在11月8日前,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反映。联系人:王贺 0431-81331262。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