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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莲管发〔2020〕76号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关于印发推进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12-02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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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文件

 

长莲管发〔2020〕76号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关于印发推进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

现将《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推进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1月21日

 

 

 

莲花山度假区推进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

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等18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工作的通知》(发改规划[2019]1947号)、《中共长春市委办公厅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推进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办发[2020]56号)精神,推动度假区落实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现结合国家、省、市文件精神和度假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乡融合发展、乡村振兴以及东北振兴等决策部署,以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为平台载体,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为目标,以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为抓手,以促进城乡生产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为关键,以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制度、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完善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权能、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健全农民持续增收体制机制等为重点,兼顾建立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机制、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等方面,突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加快破除制度弊端、补齐政策短板,率先建立起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模式。

(二)基本原则

区级统筹、多级联动。充分发挥管委会各部门在政策制定、向上争取等方面的职能优势,调动和发挥各乡镇建设主体作用以及基层改革创新活力,多级联动推进试验区建设,推动顶层设计与基层首创互促共进。

重点突破、强化协同。系统谋划试验区建设路径措施,在突出国家批复的5项重点试验任务、兼顾其他试验任务的基础上,按照市里要求明确度假区重点,确保试出特色、试出经验、试出成效。

对标高位、改革创新。对标其他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以及发达地区,在吸收借鉴其有益经验、先进做法、前沿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国家改革精神和莲花山实际,大胆进行探索研究和改革创新,确保相关工作走在前列。

守住底线、防范风险。采取积极稳妥的工作方式,确保封闭运行、风险可控,守住土地所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守住生态保护红线,守住乡村文化根脉,同时宽容改革探索中出现的失误。

(三)发展目标

2021—2025年,试验区的引领示范带动效应充分释放,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体制机制改革措施,城乡生产要素双向自由流动的制度性通道基本打通,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基本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全面形成,城乡普惠的金融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农村产权保护交易制度基本建立,农民持续增收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明显缩小。培育形成1个以上高质量特色产业小镇和特色小城镇、1个以上高质量田园综合体、2个左右高质量农业产业园区、3个以上产业强村、5个左右产业项目,打造长春市城乡融合发展样板。

二、试验任务

长春市主要以激活土地、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资源为基础和突破口,从7个方面进行探索。其中度假区在建立健全有利于科技成果入乡转化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方面重点试验。在此基础上,可结合国家改革方案和本地实际开展试验。

(一)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制度

1、开展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一是全力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落实农民集体收益分配权,加快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注册、登记、证书发放等工作。二是以净月高新区、莲花山区为重点,探索推进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三是加快推进宅基地和农民房屋等不动产确权及颁证工作,明确农民财产性权益,力争到2021年底全面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规自分局、建委、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按职能分别负责)

2、探索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及退出工作机制。一是明确宅基地和农房转让、互换、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的适用范围、途径等。二是推广农安县“土地增减挂钩”工作经验,建设农民集中居住社区,推进宅基地整理复垦,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将整理后的村集体建设用地挂钩到城镇用于开发建设,释放土地潜能。三是总结推广九台区其塔木镇宅基地有偿退出经验,制定区级或执行市级《农民依法自愿退出闲置宅基地补偿办法》等文件,探索增量宅基地集约有奖、存量宅基地退出有偿机制,建立健全吸纳和储备农民退出闲置宅基地的资金来源、权益兑付、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机制,支持采取“留权不留地”等方式保留进城农民宅基地资格权。四是加快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建设,强化长春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作用,理顺各级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关系,结合省市农村产权交易流转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村产权交易流程规则,探索构建“实体交易+信息管理”两位一体、同步实施的工作机制。五是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司法服务机制,构建以承包地经营权、宅基地与农民房屋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流转公证和承包地承包权、宅基地资格权、集体资产股权退出公证为主体,覆盖各类产权流转、退出公证为主体,覆盖各类产权流转与退出公证、纠纷调解、仲裁、诉讼、法律援助的司法服务体系。(社会事业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金融办、各乡镇按职能分别负责)

3、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一是有力有序有效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增强中小城市人口承载力和吸引力,加快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二是全面落实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政策、流动就业人员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三是全面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四是提升城市包容性,推动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到2025年底,城乡生产要素双向自由流动的制度性通道基本打通,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基本建立,城镇化率全面提高。(发改局、教卫局、公安分局、社会事业局、财政局、人社局、规自分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按职能分别负责)

专栏1: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

农村权益制度试验点

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二)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4、完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体制机制。一是总结推广九台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试点经验,摸清存量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底数,建设拟入市地块数据库,建立完善的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体系,设定土地开发程度为“三通一平”。二是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出让、作价出资(入股)、租赁等形式入市。(财政局、规自分局、农业农村局、审计局、各乡镇按职能分别负责)

专栏2: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验点

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泓政世界民宿博览园项目、莲华耘宇项目、天定山民宿。

(三)完善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权能

5、健全完善农村产权抵押担保工作机制。一是依法合规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林权等抵押融资以及承包地经营权、集体资产股权等担保融资,探索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工作;适时制定相关意见办法,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二是实现已入市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在资本市场同地同权。三是健全完善涉农资产(产权)评估体系,制定区级或转发市级《农村产权价值评估暂行办法》;培育优质权威评估机构,引导和规范涉农产权融资行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金融办、各乡镇按职能分别负责)

6、健全完善农村产权抵押担保保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引导域内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承包地经营权、集体资产股权等担保融资,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业担保融资服务,鼓励按市场化方式设立担保机构。二是健全完善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合理分担金融机构抵押担保风险。三是创新抵押担保融资模式,健全完善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土地收益保证贷款等模式,支持以组合“打包”抵押的方式将多种农村产权进行综合评估、抵押,提高授信额度,增加资金供给。(财政局、规自分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分局、金融办、林园局、各乡镇按职能分别负责)

7、健全完善涉农金融市场体系。一是健全完善农村产权抵押融资信息系统,推动将农村产权抵押资产纳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交易品种体系,拓宽银行处置变现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呆坏账渠道。二是加强乡村信用环境建设,推动农村信用社和农商行回归本源,改革村镇银行培育发展模式,创新中小银行和地方银行金融产品提供机制,加大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支持力度。三是成立或完善区级物权公司,依托其开展涉农资产经营管理,对农村产权不良资产进行合理处置。四是发展涉农产业引导基金,用好用活吉林省现代农业和新兴产业投资基金、长春市产业引导基金等现有涉农产业引导基金,进一步壮大规模、细化行业、创新模式,加大对涉农产业及新业态、新模式支持力度。五是支持通过市场化方式设立城乡融合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培育一批城乡融合典型项目。(财政局、农业农村局、金融办、各乡镇按职能分别负责)

专栏3:完善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权能试验点

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村镇银行项目

(四)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

8、加快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先行区建设。快探索城乡产业协同发展新路径、新模式,打造城乡产业协同发展示范典型。(发改局、各乡镇按职能分别负责)

9、加快城乡融合产业平台培育建设。一是以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功能完善为重点,推进特色产业小镇高质量发展,探索整体规划预留、分块分期供应等灵活用地政策,并防止出现圈占土地、闲置浪费、房地产化等问题。二是加大特色农业园区培育力度,以支持建设乡村旅游和绿色农业种植体验区为载体,推动形成国家、省、市、县各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体系,进一步发挥要素集中、先导示范、科研成果孵化等综合功能。四是建设一批特色产业强村,力争推动3个左右村屯实现“一村一品一业”内涵发展、特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发改局、教卫局、规自分局、建委、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体旅科局、市场监管分局、各乡镇按职能分别负责)

10、大力发展涉农产业。一是推进城市工商资本下乡,创新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等主体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紧密合作的商业模式,促进小农户与都市农业、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二是总结推广双阳区农村创业创新典型示范经验,支持通过“园区+基地+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建立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平台,培育1个示范性“乡里农创园”,打造莲花山特色农村“双创”品牌。三是延长涉农产业链条,依托北药中医健康养生谷、现代农牧业展示区等项目,推动净月区与莲花山区协同发展,积极发展观光农业、休闲旅游、电子商务等配套产业。四是加强龙头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深入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引导农户土地经营权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流转,支持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培育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鼓励引导建立产业协会和产业联盟,促进龙头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增加、质量提升,到2025年,家庭农场发展到20个,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县级以上示范社20家,有效辐射带动涉农产业发展。(发改局、文体旅科局、人社局、规自分局、农业农村局、教卫局、市场监管分局、工商联、各乡镇按职能分别负责)

11、探索城乡产业融合发展新模式。一是支持发展协作经济,加大对“公司+”“合作社+”“院所+”等产业发展新模式支持力度,建立多主体、多形式利益联结机制。二是推广新型产业用地(M0)制度,实行点状供地、混合供地、租赁供地、分段供地,增强土地管理供应的灵活性,提升供地集约化程度;以奖励容积率、专项补贴等方式鼓励低效用地“二次开发”。(发改局、文体旅科局、财政局、规自分局、建委、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按职能分别负责)

专栏4: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试验点

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北药中医健康养生谷项目、现代农牧业展示区项目

(五)健全农民持续增收体制机制

12、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一是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落实农民股权、激活产权权能,通过“龙头企业+村集体+农户”的带动模式,推进农村“三变”改革。二是盘活农村经营性资产和闲置不动产,探索建立健全资产入股、流转、转让等方面政策体系,扎实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大力开展集体经济薄弱村提升工程,有效搞活农村经济,增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收入。(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按职能分别负责)

专栏5:健全农民持续增收体制机制试验点

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华远农业科技大果榛子项目

(六)建立健全有利于科技成果入乡转化的体制机制

13、完善技术创新服务和成果转化机制。一是健全涉农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和产学研用合作机制,依托市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交易服务平台,建立区级科技成果工作转化网络,加大莲花山先进技术推广奖励的实施力度,促进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的推广应用。二是依托长春农博园等平台,集成示范和转化应用一批先进适用成果,推动科研成果在乡村落地生根。(文体旅科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各乡镇按职能分别负责)

14、建立技术转移推广机制。一是积极培育一批科技示范主体和高标准试验示范基地,依托长春农博园和长春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协助筹建全国农业科技成果转移服务中心长春分中心。二是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创新综合体建设,积极协助构建空港国际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文体旅科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林园局、各乡镇按职能分别负责)

15、探索激励机制与利益分享机制。一是搭建人才返乡和能人留乡平台,引导农民工、大学生返乡创业,引进一批科技人员和社会资本入乡创业,培育一批科技特派员队伍。二是完善科技人员入乡任职挂职等科技支农新举措,落实科研人员在职创业、兼职从业、离岗创业、技术入股等方面政策保障,健全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相关政策,探索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推广融合发展机制,允许农技人员通过提供增值服务合理取酬,有效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党工委办公室、文体旅科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按职能分别负责)

专栏6:建立健全有利于科技成果入乡转化的体制机制试验点

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王景林旱稻项目

(七)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

16、推动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机制。一是按照“多规合一”要求科学编制度假区空间规划,加快推进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强化城乡一体化设计,按照超前适度、综合配套、集约利用的原则,统筹布局道路、供水、供电、供气、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公共交通、通信网络等设施。二是统筹规划重要市政公用设施,推动向城市郊区乡村和规模较大中心镇延伸。三是加快实现县乡村(户)道路联通、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完善道路安全防范措施。四是逐步实现基础设施制度并轨、标准统一以及一体化规划。五是挖掘和保护乡村特色风貌,妥善处理拆旧建新与村落保护之间的关系,留住文化根脉和乡愁记忆。(发改局、规自分局、建委、城管局、水利水务局、各乡镇按职能分别负责)

17、推动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机制。一是健全分级分类投入机制,对乡村道路、水利、公交和邮政等公益性强、经济性差的设施,建设投入以政府为主;对乡村供水、垃圾污水处理和农贸市场等有一定经济收益的设施,政府加大投入力度,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并引导农民投入;对乡村供电、电信和物流等经营性为主的设施,建设投入以企业为主。二是探索将城乡基础设施项目整体打包,实行一体化开发建设。三是创新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四是探索推进乡(镇)村公园建设。五是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村5G基础设施建设、配电网升级改造,扩大清洁气体、燃料利用规模,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升级。(发改局、规自分局、建委、城管局、水利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林园局、政数局、各县镇按职能分别负责)

18、推动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管护机制。一是合理确定城乡基础设施统一管护运行模式,健全有利于基础设施长期发挥效益的体制机制。二是统筹利用各级财政资金支持城镇道路、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等公益性设施的管护和运行。三是明确乡村基础设施产权归属,由产权所有者建立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四是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化企业,提高管护市场化程度。五是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事业单位改革,建立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企业化管理模式,更好行使城乡基础设施管护责任。(党工委办公室、发改局、财政局、建委、城管局、水利水务局、各乡镇按职能分别负责)

专栏7: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

发展的体制机制试验点

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东风河污水干管项目

三、重点工程

(一)产业平台升级工程

以产业园区为主要平台载体,高效、规范承接入乡产业。推动度假区转型升级,加快“僵尸”企业出清,盘活低效闲置土地,确保主要指标优于全市平均水平;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中心的高效服务体系,营造最优营商环境;加快完善开发区公共服务、生活设施配套,促进产城融合发展。加快发展特色产业园区,围绕绿色食品、生物健康、数字经济、影视文创、冰雪旅游、现代农业等产业,各区分别谋划、包装、升级一批产业园区,重点打造1-2个特色产业园区。(发改局、商务局、各乡镇按职能分别负责)

(二)富民产业突破工程

加快培育绿色食品、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富民产业,促进产业升级与富民增收“双赢”。依托“专班抓项目”工作机制,每年谋划实施1个乡村旅游项目。加快农村电商产业园区建设,大力发展“平台经济”“网红经济”,培育打造1个电商示范乡镇、2个左右电商示范村屯。建立莲花山优质农产品从农田到市场、到餐桌的现代化物流体系。(发改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体旅科局、各乡镇按职能分别负责)

(三)市场主体培育工程

加强龙头企业、涉农中小微企业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带动引领乡村产业结构调整、生产方式转变和综合效益提升。支持智成农业等本土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积极支持各类中小型优质企业提档升级,加快吸引一批“中字头” “国字号”农业龙头企业在莲花山投资,加速壮大领军型、骨干型龙头企业队伍。进一步放宽涉农企业准入门槛,优化审批流程,加大扶持力度,吸引更多企业开发农业资源、参与农村建设、带动农民增收。加快培育一批管理规范、运营良好、联农带农能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一批专业水平高、服务能力强、服务行为规范、覆盖农业产业链条的生产性服务组织。力争到2025年,度假区内龙头企业纳税额、涉农中小微企业总数均实现倍增。(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分局、政数局、各乡镇按职能分别负责)

(四)集体经济壮大工程

以盘活农村集体资源为抓手,以增强村级集体经济造血功能为重点,逐步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加快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提高入市净收益村集体分享比例,充实村集体财力,增加原始积累。以标准化评估、风险补偿等形式,引导金融机构、产业基金加大对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资金支持力度,助推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推行“企业+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因地制宜成立产业强村发展公司,采取“产业强村发展公司+村社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农户”等联动方式,导入优势资金、产业和成熟模式,利用农村集体资产,开展规模化、产业化经营,或与村集体建立协作关系,共享发展红利。力争到2025年,度假区内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经济强村比重达到10%左右。(财政局、规自分局、农业农村局、金融办、各乡镇按职能分别负责)

(五)农业结构调整工程

主动适应城市资本、产业、消费下乡进村发展趋势,以市场化为导向,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设施农业、观光农业、餐桌农业、精致农业,提高高附加值农业经济占农业总产值比重,重点实施现代农牧业展示区等项目。在保障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引导农户调整种植结构,大力发展鲜食玉米、专用玉米、绿色有机大米,提高蔬菜、瓜果、食用菌、杂粮杂豆等经济作物以及优质饲草、青贮玉米、工业大麻等特种作物种植比例,重点实施北药中医健康养生谷等项目。大力发展现代牧业,推进其与农业种植深度融合,就地消化粮食、秸秆产能,重点实施现代农牧业展示区等项目。力争未来5年,度假区内农牧业产值达到并保持中高速增长水平。(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按职能分别负责)

(六)美丽乡村建设工程

推进“宜居、宜业、宜游”美丽乡村建设,探索形成长春经验模式。全面落实市委全会决定精神,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传承发展乡村文化和乡村文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按照“三化”“四步”“五有”要求,总结推广净月区团山屯、热闹屯等垃圾分类试点成果和经验,有序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工作。总结推广净月区新湖镇经验,引导集体组织注册物业公司,面向本村内部提供就业岗位,负责承接改水、改厕、人居环境整治等后期的相关维护工作。推进精品屯基础设施、村容村貌整治等项目建设,打造全省美丽乡村示范样板。用好用活试验区土地政策,支持城市产业进入乡村规范发展、绿色发展,推动3个左右村屯实现“一村一品一业”发展。力争到2025年,度假区内30%以上的村屯打造成为美丽乡村,3个以上村屯创建或获批省级及以上示范及荣誉。(新闻中心、党工委办公室、政法委办公室、信访局、社会事业局、公安分局、农业农村局、规自分局、建委、生态环境分局、城管局、林园局、各乡镇按职能分别负责)

(七)创新创业示范工程

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下乡镇、进农村,有效引领带动乡村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谋划实施2个以上特色乡村“双创”项目,培育1个示范性“乡里农创园”。加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探索科技人员入乡任职挂职等科技支农新举措,落实科研人员在职创业、兼职从业、离岗创业、技术入股政策,力争农业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率达到东北地区领先水平。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种养殖中的集成应用,加快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重点推进吉林省农业物联网与农业大数据平台等项目,有效提升农业生产智慧化水平。(发改局、文体旅科局、教卫局、农业农村局、政数局、三乡镇按职能分别负责)

(八)三产融合引领工程

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引领打造和重构农业产业链、价值链,推动农业农村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充分发挥特色产业小镇推动城乡融合重要平台和有效载体作用,打破行政区划,突出“一镇一业”,集聚人才、科技、金融等高端要素,打造特色产业核心区、三新经济集聚区、改革创新先行区,引领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以美丽乡村为重要载体,大力发展田园综合体,构建就地种养、就地加工、就地就业、就地消费产业生态,打造乡村振兴重要平台。落实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三级联创”专项行动,集中力量建设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大力发展“公司+农业”“工厂+农业”“院所+农业”等协作经济,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工业、服务业与农业协同发展、融合发展。力争到2025年,度假区内省级特色产业小镇达到1个,高质量田园综合体达到1个,市级现代农业园区达到1个。(发改委、文体旅科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三乡镇按职能分别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度假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管委会副主任任副组长,管委会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党政负责人为成员的莲花山推进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部门、各乡镇参照成立相关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本领域、本地区工作开展与落实。

(二)加强项目支撑。突出项目的基础性作用,聚焦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各项重点任务,加强项目谋划和组织实施,围绕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改善、经济发展质量提升,由管委会推出一批典型项目,力争实现各项工作落实“项目化”,保障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各项任务扎实有序实施。

(三)加强扶持保障。建立财政支持机制,由财政部门根据本级财力状况,结合各项工作开展实际需要,给予必要的工作经费支持;结合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加大对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涉农项目支持力度;结合实际设立城乡融合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保障城乡融合发展日常工作开展和产业扶持发展。建立政策保障机制,对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农村权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政策性强、突破性大的相关改革举措,由管委会积极协调上级部门争取和办理;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二级市场等重大平台,由长春市统筹或协调建设与完善;对城乡融合试验区内重大平台类和基础设施类项目,探索实行市区共建,推动形成最大工作合力。

(四)加强协调联动。建立定期对接机制,深入开展“大对接”活动,进一步吃透改革精神,推动建立并实时完善任务清单、措施清单、项目清单、政策清单、问题清单“五张清单”,确保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实行管委会领导季度调度、各成员单位月报送制度,保障各项任务时序进度。建立定期通报机制,由区发改局定期向度假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报告试验区建设情况,并抄送各成员单位。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对试验区建设过程中存在和面临的问题进行集中会商和研究破解。

(五)加强督导考核。建立考核督导机制,将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有关工作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督查体系;由度假区推进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项任务阶段性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形成报告提报度假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建立总结评估机制,适时开展总结评估,试验区建设进入工作深化、收尾总结阶段后,聘请高水平专业机构,对试验区建设成效,特别是存在问题短板进行全面评估,用于指导后续工作开展。

(六)加强风险防控。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对试验区建设需要出台的重大配套政策,由责任单位履行专家评审、风险评估等程序,科学系统评估政策出台风险,并制定相应预案,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建立法制保障机制,促进相关试点经验措施落地实施。建立权益保障机制,确保进城落户农民平等享受城镇公共服务和福利待遇。建立容错免责机制,对党员干部在试验区建设中因先行先试、敢于担当而出现的失误、过失、过错与偏差行为实行免责。建立舆论引导机制,加大改革试点政策解读和经验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莲花山度假区推进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