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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建设幸福莲花山行动计划

时间:2020-05-31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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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就业创业方面

  1.开发就业岗位2000个,城镇新增就业500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00人。(人社局)(省民生实事)

  2.将符合条件的零就业家庭全部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实现城镇零就业家庭至少1人就业,援助率达到100%。(人社局)(省民生实事)

  3.开展网络创业培训200人次;开展服务企业劳动者能力提升培训100人次。(人社局)(自主谋划)

  4.对残疾人进行技能培训。(群团办)(省民生实事)

  5.实施度假区妇女创业就业培训项目,针对有就业愿望的城乡妇女开展不同层次的职业技能培训,免费培训140人次。(群团办)

  6.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免费提供一次职业技能培训,培训期间给予每人每月450元生活补助,教育培训期限为3个月。(退役军人局)

  7.放弃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申请灵活就业时可发放经济补助,经本人申请确认后,按照其在部队选择自主就业应领取的一次性退役金和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之和的80%,发给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同时按规定享受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退役军人局)。

  8.免费为退役军人开展技能培训、就业培训。(退役军人局)

  二、社会保障方面

  9.提高城镇职工门诊待遇,将职工医疗,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疾病病种由原农合的42种统一为43种,将养老机构医疗服务纳入医保保障。(教育卫生健康局)

  10.对符合条件的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含参照孤儿保障对象),由医疗救助基金个人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资助;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成人个人缴费20元,由医疗救助资金资助130元,市、区财政各补助70元;大中小学生及18岁以下人员,由医疗救助资金资助130元,市、区级财政各资助35元;生活困难未就业的市级以上(含市级)劳动模范个人缴费190元,由市总工会资助100元。(教育卫生健康局)(省民生实事)

  11.落实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政策。(人社局)(省民生实事)

  12.提高城区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社会事业局)(省民生实事)

  13.两节期间为城乡低保分类施保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发放节日补贴。(社会事业局)

  14.为有需求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群团办)(省民生实事)

  15.为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群团办)(省民生实事)

  16.建立困难劳模、困难职工长效帮扶机制,为困难劳模实施每季度免费体检。(群团办)(省民生实事)

  17.挖掘工作岗位,将具有工作能力的贫困人口安排就业,在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任务的基础上,2020年实现人均增收2200元。(扶贫办)(省民生实事)

  18.加强贫困人口培训,落实人员专项技能。(扶贫办)(自主谋划)

  19.资助孤儿和家庭贫困、身体残疾、家庭监护缺失等困境儿童改善学习生活条件。(社会事业局)(省民生实事)

  三、教育均衡方面

  20.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采购视力检测仪器,改善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状况。(教育卫生健康局)(省民生实事)

  21.为劝农中心小学配备冰雪运动(或替代项目)设备器材。(教育卫生健康局)(省民生实事)

  22.继续开展“爱心圆梦”和“我心飞翔”助学项目,为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应届中高考生提供助学金。(社会事业局)(省民生实事)

  23.继续开展“春送岗位、夏送清凉、金秋助学、两节送温暖”活动,做强“送温暖四季常温”品牌。(群团办)

  四、文化惠民方面

  24.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承接省市“送演出下基层”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文体旅游科技局)

  25.开展各种形式的全民阅读活动,为贫困群体、特殊群体发放民生读本、图书、期刊,为贫困家庭提供惠民购书卡。(新闻宣教中心)

  26.推进解放长春指挥所的建设,争取6月底前对外展出,打造莲花山传播红色文化、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的基地。(新闻宣教中心)(自主谋划)

  27.弘扬冰雪文化,实施“百万学子上冰雪”行动,为冬奥会加油助力。(教育卫生健康局)

  五、公共交通方面

  28.推进改建农村公路、改造危桥、实施安防工程。(建委)(省民生实事)

  六、生态环境方面

  29.开展柴油货车、渣土运输污染专项整治,禁止危化品车辆进入水源地。(交警大队)

  30.修复农田防护林断带、营造林20公顷。(林园局)

  31.加强城区道路、单位庭院、居民小区绿化,新增城市绿地面积10公顷。(林园局)

  32.对居民选择海葬、树葬、壁葬等节地生态安葬的给予资金奖补政策。(社会事业局)

  33.实施大气环境综合治理,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292天)以上。(生态环境分局)

  34.对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整治。(生态环境分局)

  七、城市精细化管理方面

  35.深入开展“城市乱象集中整治”,巩固道路交通、建筑工地、违法建筑、市场秩序、市容环境、牌匾广告等领域整治成果,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行管局)

  36.改造棚户区350户。(建委)(省民生实事)

  37.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引导群众逐步养成“减量、循环、自觉、自治”的行为规范。(行管局)

  八、乡村振兴方面

  38.推进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整治,实现区域内生活垃圾全部收集转运,90%以上的村建立日常保洁机制。(行管局、农业农村局)

  39.完成950个农村厕所改造任务。(农业农村局)

  40.推进“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区”建设,为群众提供绿色有机稻米。(农业农村局)

  41.推动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创建“美丽庭院”240户、“干净人家”300户。(农业农村局)

  42.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泉眼镇赵家村478口人安全饮水问题,新建集中供水工程1处。(水利水务局)(省民生实事)

  九、社会治理方面

  43.严厉打击组织领导传销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各类新型金融犯罪。(金融办)

  44.加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推进“平安小区”建设。(公安分局)(省民生实事)

  45.对孤儿、困境儿童申请法律援助一律免予经济困难审查,重点保障未成年人在虐待、遗弃、抚养、监护权变更、在校遭受人身损害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实现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社会事业局)(省民生实事)

  46.推动消费维权工作不断开拓创新,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市场监管分局)

  十、便民利民方面

  47.实现身份证“全省通办”,提升派出所户籍窗口服务水平,推行节假日预约办理制度,方便群众办事需求。(公安分局)

  48.积极推进市区内国产小型汽车4S店代办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群众购车后直接选号办牌,当场领取行驶证、登记证书、临时号牌,正式号牌邮寄到家。(交警大队)

  49.春节、建军节,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和7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老兵;烈士纪念日,走访慰问烈士遗属;国庆节,走访慰问建国前参加革命的老战士、老革命及其配偶;对70周岁以上重点优抚对象进行生日走访慰问;春节,对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进行走访慰问。(退役军人局)(自主谋划)

  50.继续开展“春雁回归·农民工平安返长”交通费补贴活动,为外地来长工作的非本市户籍农民工工会会员提供每人最高300元的交通费补贴(300元以内实报实销)。(群团办)(自主谋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