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财政审计局
长莲财农指〔2024〕9号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财政审计局关于下达2024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通知
三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长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长财农指〔2024〕462号)文件,现下达泉眼镇5,951,926.89元,劝农山镇8,739,946.02元,四家乡5,222,462.57元。该项指标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120 稳定农民收入补贴”。
此笔补贴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请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此项资金的管理与监督,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及时足额兑付补贴资金,在6月30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补贴对象。
附件:
1、长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地力补贴)的通知(长财农指〔2024〕462号)
2、2024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表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财政审计局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