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财政局文件
长莲财农[2020]31号 签发人:韩景桐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财政局关于拨付2020年目标价格补贴(玉米和大豆、稻谷)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长春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20年目标价格补贴(玉米和大豆)资金的通知(长财农指[2020]1439号)和长春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20年目标价格贴(稻谷)资金的通知(长财农指[2020]1440号)文件精神,现拨付我区玉米和大豆、稻谷补贴资金共计1245万元,其中: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资金1188万元,稻谷生产者补贴资金57万元。玉米和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资金具体分配标准(万元/亩,1公顷=15亩),各乡镇资金额度如下:玉米生产者每亩补贴标准0.008338万元,大豆生产者每亩补贴0.040181万元,稻谷生产者每亩补贴标准0.00887万元。其中:泉眼镇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资金405.37万元,稻谷生产者补贴资金10.27万元;劝农山镇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资金533.07万元,稻谷生产者补贴资金12.51万元;四家乡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资金249.56万元,稻谷生产者补贴资金34.22万元。执行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199其他目标价格补贴”,经济分类科目列“30310个人农业生产者补贴”。请各乡镇收到补贴资金后,做好补贴资金兑付工作。
二O二0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