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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莲财监〔2025〕7号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财政审计局关于对2025年度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泉眼镇勤劳村村民委员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结论和处理决定

时间:2025-09-25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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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财政审计局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书

长莲财监〔2025〕7号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财政审计局关于对2025年度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泉眼镇勤劳村村民委员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结论和处理决定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泉眼镇勤劳村村民委员会:

  根据《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财政审计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长莲财监〔2025〕3号)要求, 2025年8月--- 2025年9月末我检查组对你单位2023年8月-2024年全年的村及转移支付资金、土地补偿专项审计、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小金库”、账外账等其他问题、扶贫投入集体项目审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出的主要问题及处理决定如下:

  一、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管理方面(列支依据不充分、不完整)

  1.未履行出入库手续

  2024年11月第3#凭证,摘要:2024年6坙8月伙食费,金额为4,524.00元;2024年3月第1#凭证,摘要:付2023年冬季防火取暖购煤款,金额为15,000.00元,均未履行出入库手续。

  2.油费报销不规范

  2023年9月第3#凭证,摘要:付村部车辆使用费,金额为4,220.00元,未见用车申请审批单,未见用车车辆号,行驶里程数。

  (二)财务核算方面

  1.固定资产未计提折旧

  2023年及以前固定资产未计提折旧。

  2.工资核算方面

  2023年9月第2#凭证,摘要:付村两委2023年1月至7月工资,金额为91,000.00元。2024年3月第6#凭证,摘要:付村两委2023年度社组长工资及监督委员会工资,金额为24,000.00元。均未通过应付工资核算。

  3.更夫工资未通过应付劳务费核算

  2024年3月第7#凭证,摘要:付2023年更夫工资,金额为10,000.00元。未通过应付劳务费核算。

  (三)资产管理方面

  1.长期投资未及时清理

  截至2024年末账面长期投资余额为63,809.27元,未见与此项投资有关的相关资料。经咨询,“该长期投资项目电子账查至2005年,仍未查到具体投资项目。属历史原因,无法核实”。

  2.固定资产未实行标签管理

  固定资产均未实行标签管理。

  二、处理决定

  (一)财务管理方面(列支依据不充分、不完整)

  1.未履行出入库手续

  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关于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和资产管理的规定”的规定,拟责令限期改正。

  2.油费报销不规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的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中“该制度进一步细化了村级财务管理的具体要求,强调所有支出必须履行事前申请、事中监督、事后审核的程序。用车及油费报销属于典型的村级支出,必须附有完整的审批记录和事由说明,否则属于程序瑕疵,违反了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拟责令限期改正。

  (二)财务核算方面

  1.固定资产未计提折旧

  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第五十七条:明确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第十条:“规定了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包括“真实可靠、内容完整”、“相互可比”等的规定,拟责令限期改正。

  2.工资核算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未按规定使用会计科目,导致会计核算不真实、不完整,违反了该法关于会计核算真实性、完整性的要求”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该制度是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的专门规定。其中明确设置了“应付工资”科目(编号233),用于核算集体经济组织应付给其管理人员及固定员工的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等报酬”的规定,拟责令限期改正。

  3.更夫工资未通过应付劳务费核算

  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中“更夫的工资属于组织因接受劳务而应支付的报酬,其性质属于劳务费用。未通过该科目核算,直接违反了制度关于科目设置和使用的具体规定”的规定,拟责令限期改正。

  (三)资产管理方面

  1.长期投资未及时清理

  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第三十五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定期对财产物资进行清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财产清查。对盘盈、盘亏、毁损以及报废的财产物资,应当查明原因,及时处理”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第三十四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主要包括: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存货、固定资产、投资等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拟责令限期改正。

  2.固定资产未实行标签管理

  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第三条: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该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其各项收支情况以及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第二十四条:固定资产的明细核算要求,该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固定资产卡片,按固定资产类别、使用部门和每项固定资产进行明细核算”的规定,拟责令限期改正。

  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决定起60日内执行完毕,并将本执行结果报告以书面的形式报到我局,附决定要求纠正整改问题的具体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财政审计局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处理 决定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财政审计局 2025年9月25日印发

 

初审:孙韵文,复审:刘冻伶,终审:龙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