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吉财监函[2025]851号)及长春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省、市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查前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
(一)行政事业单位2户
1.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劝农山镇人民政府
2.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泉眼镇人民政府
(二)重点国有企业1户
1、长春宏昇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三)村集体1户
1.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泉眼镇勤劳村村民委员会
二、检查内容及重点
(一)行政事业单位方面
1、会计制度执行
(1)会计制度的制定情况:单位是否有制定会计相关制度,会计制度制定是否全面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规定;
(2)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单位常规业务的审批与报销流程是否按照已有会计制度执行,特别关注非常规业务处理流程,是否符合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预算管理
(1)检查单位2024年预算编制情况,包括预算的申报及批复情况;
(2)获取单位2024年决算报表,通过单位财务账簿数据与决算数的核对,检查单位决算报表的准确性;
(3)通过对比单位2024年度预、决算报表数据,分析单位预算编制、执行效果、资金使用效率及预算控制执行情况等。
3、财务收支核算
通过对会计账簿及记账凭证的检查,重点关注以下问题:
(1)应当列支收入、费用科目的项目是否均列入收入、支出科目核算,是否存在漏记或错记的情况;
(2)收入、费用科目运用是否恰当,是否存在收入、费用科目运用错误的情况;
(3)核对记账日期与原始凭证开具日期,检查是否存在收入、费用提前入账的情况;
(4)单位预算会计是否准确执行,是否按照《政府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执行财务会计、预算会计平行记账制度。
4、三公”经费
(1)真实性
①三公经费支出的预算编制是否合规、科学、合理,调整变动的审批程序是否规范。
②三公经费决算报表对三公经费的反映是否符合实际,有无将三公经费通过分拆列入项目经费,有无规避“三公经费”的开支数字过大而转移到其他科目。
③仔细核查收入支出内容。
(2)合法性
①单位有无将出国出境、公车购置与运行以及公款吃喝费用转移至附属单位列支。
②单位车辆购置、因公出国(境)、业务接待是否符合规定的审批手续,车辆购置和使用是否存在超编超标超范围。
③审查发票支出内容及附件的明细程度,保证大额支出发票的真实、完整和合法。
(3)绩效性
①审查支出是否为本部门业务活动所必需,是否产生了应有的管理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②是否有利于履行单位职能,达到履职目标。
③是否满足公务需求情况。
5、政府采购
(1)检查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的执行情况;
(2)检查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情况;
(3)检查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的执行情况;
(4)检查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备案或审批事项的落实情况;
(5)检查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信息在财政部指定媒体上的发布情况;
(6)检查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合同的订立、履行、验收和资金支付情况;
(7)检查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
(8)检查预算单位对供应商询问和质疑的处理情况;
(9)检查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的招投标及其他采购方式情况。
6、国有资产管理使用
(1)是否有完善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建立资产管理岗位责任制,是否做到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等事项;
(2)关注2024年采购固定资产审批手续、审批流程是否完善,新增固定资产是否均验收无误后予以确认;
(3)固定资产验收后,是否实行标签管理和卡片管理,是否严格执行固定资产领用的相关审批权限和程序等事项;
(4)固定资产是否按规定由财务部门、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定期进行盘点,是否形成书面盘点报告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5)固定资产的报废、出售等处置是否办理相应的手续和经过相应的审批,处置方式和价格等是否合理合规;
(6)单位拥有的房产、车辆等固定资产及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是否进行了相应的产权登记并获取产权登记证书;
(7)是否存在应予以资本化的支出费用化的情况;
(8)是否存在有账无实,有实无账等账实不相符的情况。
注:以上检查重点中,包括但不限于其所列示内容,列示内容均为常规检查项目,根据具体单位性质及业务内容的不同,会有所侧重或进行相应延伸。
7、预算单位(部门)银行账户及资金管理
(1)检查预算单位资金存放和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手续是否合规;
(2)检查预算单位是否建立健全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定期稽核检查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金安全预警机制等内控制度,并且检查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
8、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
(1)检查行政事业单位是否建立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制度,设置管理台账;
(2)检查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票据的申领、使用、作废、结存等情况。
(二)国有企业方面
1、会计制度执行
(1)会计制度的制定情况:单位是否有制定会计相关制度,会计制度制定是否全面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规定;
(2)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单位常规业务的审批与报销流程是否按照已有会计制度执行,特别关注非常规业务处理流程,是否符合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会计凭证
(1)审核记账凭证是否有原始凭证作为依据,所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的内容与记账凭证的内容是否一致;同时审核经办业务的部门和人员是否签字盖章;
(2)审核原始凭证是否出现涂改日期、数量、单价、金额等内容,确保原始凭证的真实性;
(3)审核经济业务来源是否真实发生,合同是否真实有效。
3.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
(三)村集体方面
1.村级转移支付资金
(1)审查资金的拨付情况。重点审查村级转移支付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镇乡“三资”代理中心,三资”代理中心是否按规定标准落实到各集体经济组织,村级组织是否纳入帐内核算。有无截留、挪用村级补助资金和抵扣各种款项等问题。
(2)审查资金的使用情况。重点审查村级补助资金是否用于村级办公经费和村级干部报酬,有无挪用、平调和违规支出问题。
2.土地补偿费专项审计
(1)审计吉政办明电〔2009〕28号文件执行后,土地补偿费的拨付情况,应付的土地补偿费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是否拖欠、存在截留、挪用和平调等问题。
(2)审查文件执行后,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是否规范。集体土地补偿费是否“专户存储、专帐管理”。查明是否按政策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向农村集体和农户进行分配,是否存在侵占、挪用、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
(3)审计与土补偿费有关的其他问题。
3.农民负担专项审计
(1)既要审计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理负担,又要审计其不合理负担,更要审计转嫁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负担。重点审计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生产服务性收费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增加农民负担行为,坚决纠正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集资和搭车收费、强制保险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2)是否按照“民主议事、定项限额”的原则进行筹集;“一事一议”筹劳以资代劳金的筹集是否严格履行征求意见手续;是否足额上缴到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代管,有无多筹省缴、挪用、贪污等现象;是否按年度方案立项及实施;有无向村民及村集体乱收费的现象。
4.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按照上级政策农民应获得的良种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户,有无截留、挪用、抵顶欠款的现象。
5.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1)农户家庭承包土地重点审计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档案规范管理情况,土地权属争议解决后履行确权程序情况,重新签订家庭承包合同和颁证到户情况。家庭承包以外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重点审计使用情况,包括承包方案、操作程序、合同签订及履行和合同档案管理等情况,坚决纠正仗权承包、低价发包、暗箱操作和非法侵占等行为。账面资产重点审计账款相符、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等情况。
(2)机动地、果园、房屋、“四荒”等集体资产发包、租赁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发包、租赁收入是否足额入帐,资金的使用是否合理。
(3)固定资产购置、使用、出售是否符合“七步工作法”,出否由于管理使用不当造成集体资产流失。
(4)其他日常收支情况
6.“小金库”、账外账等其他问题
审查村、社是否存在“小金库”、帐外帐等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7.扶贫投入集体项目审计
重点审计所有权属于集体和已明确属于集体尚未履行完产权转移手续的扶贫项目,审计内容主要是扶贫项目管理、经营(使用)、集体收益、贫困户受益及项目维护、更新、处置等情况。
三、检查时限和时间
此次检查的重点是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情况,如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可以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至有关部门和单位。检查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开始,至2025年9月末前结束。 监督电话:0431-89687849。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财政审计局
2025年7月31日
初审:孙韵文,复审:刘冻伶,终审:龙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