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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长春市吉林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中第4.1项整改任务,长春莲花山按时完成了整改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莲花山度假区已完成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并已经按照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作相关要求实施完毕。
此次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日-11月8日,共7天,如有异议请在11月8日前,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反映。联系人:王贺 0431-81331262。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