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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莲花山关于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三十四)完成情况公示

时间:2019-06-10 10:42

按照《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贯彻落实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中序号第13项任务:部分“水十条”要求的任务未完成。截至2018年7月底,长春西郊、榆树市、农安县污水处理厂尚未完成提标改造,还有1000 个地下油罐未完成双层罐更新或防渗池设置。

整改目标: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1个地下油罐双层罐改造或防渗池设置工作。

自长春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领导小组向我区反馈问题后,我区环保分局立即对辖区内加油站进行排查。经排查,辖区在泉眼镇泉眼村有1家加油站,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长春销售分公司(泉眼加油站),已于2017年3月完成双层罐改造,正式营业。按既定目标完成整治工作。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6月10日—6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长春市生态环境局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分局。联系人:闫长永;联系电话:0431-813330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