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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

时间:2023-04-18 13:27

  为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加快项目建设大会精神,按照《2023年长春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安排部署,推动度假区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和高质量发展,结合莲花山度假区实际,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打造“三强市三中心”“六城联动”“十大工程”,不断强化宗旨意识和服务理念,持续深入推进“四个服务”,以切实增强市场主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为出发点,通过原创改革创新、对标融合创新、协调联动创新,巩固优化提升改革成果,落实更多惠企便民改革举措,着力打造营商环境“莲花山品牌”,为莲花山经济行稳致远、人民安居乐业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按照省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部署,结合莲花山度假区工作实际,构建营商环境“1+3+4”工作体系。“1”即以项目建设为龙头牵引;“3”即突出抓好招商引资、助企帮扶、融资服务等3项工作;“4”即全面实施政务环境、市场环境、要素环境、法治环境等4个建设工程。本方案对照国家和省、市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对标全市改革目标,重点围绕“1+3+4”工作体系,强化部门联动,加强协调配合,提升服务意识,全力推动莲花山度假区营商环境建设再上新的台阶。

  (一)突出抓好项目建设龙头牵引,为度假区经济发展提供强大引擎。

  1.推行出让土地“一步走”。支持企业主动选择适宜的用地方式,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作价入股等方式取得土地;在确保土地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允许将产业类型、生产技术、节能环保等产业准入要求纳入供地条件;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前提下,支持不同产业用地类型按程序合理转换,完善土地用途变更、整合、置换等政策。(责任部门:规自分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2.探索红线内配套管网并联审批。将新建工程项目规划红线内配套管网工程(含供水、燃气、供热、排水与海绵城市、通信、有线电视)纳入基本建设程序,并通过政务服务中心“一站式”并联办理,规范项目接入标准,提升红线内配套管网工程质量。(牵头部门:建委;配合单位:发改局、规自分局、供热公司;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3.探索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无纸化”审批。强化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图纸数字化管理系统应用,加快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材料、电子档案等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网上办理过程中的应用。持续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涉及的行政审批、备案、评估评价、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进一步降低企业办事成本。(责任部门:政数局、建委、规自分局;配合部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二)重点抓好招商引资、助企帮扶、融资服务3项工作,为度假区经济发展提供强大支撑。

  4.重点抓好招商引资工作。实施“多元化、产业化、链条式”招商引资战略,积极引进培育“龙头”项目,力争引进一批拥有核心技术、节能增效、产品附加值高、市场稳定等优势的优质企业。强化行业招商、专业招商、驻点招商、以商招商等多种方式,全面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大力倡导“减少一道办事环节,提高一个服务档次”的工作作风,为投资者当好顾问、做好参谋,以一流的服务来招商、安商、亲商、富商。(责任部门:文旅促进局、商旅促进局、度假促进局;配合部门: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5.重点抓好助企帮扶工作。持续完善“万人助万企”“专班抓项目”机制,俯下身子、精准服务,以解决问题为导向、企业满意为标准,不断健全工作机制,优化调整运行功能,确保助企工作再上新台阶。大力开展“助企服务周”“项目服务对接会”“司法服务座谈会”“税务优惠政策宣传”等专题活动,到企业走访调研,通过“一线工作法”了解企业运行情况、倾听企业声音,送政策、送服务、解难题,助力辖区企业健康发展。(责任部门:发改局、税务局、社发局;配合部门: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6.重点抓好融资服务工作。完善区域金融服务体系,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依托长春市银企合作平台,充分利用各类金融资源,举办金融机构对接会,强化与金融机构深层合作。全年计划组织4场融资对接活动,通过“赛马”方式引导银行创新金融产品,提高融资服务水平,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全面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加快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责任部门:金融办;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三)全面实施政务环境、市场环境、要素环境、法治环境等4个建设工程,为度假区经济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是持续优化政务环境,让企业群众办事快、效率高。

  7.探索政务服务“极简审批”。依托一体化平台建设,推进数据核验、证照共享,推动更多事项“网上办、自助办、掌上办、指尖办”,实现78个证照免提交;强化行政审批服务,推进标准化、清单化管理,政务服务事项、行政许可事项即办件占比分别达到50%、40%,承诺时限分别压缩80%、75%。(牵头部门:政数局;配合部门: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8.推进不动产登记“码上直办”。开展不动产“一码关联”,实现不动产宗地代码贯穿用地、规划、建设、交易、税收、登记等全流程应用场景,从提交申请材料到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明)总体时限压缩70%。(牵头部门:规自分局;配合部门:规自中心、税务局、政数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9.推行存量房转移登记“带抵押过户”。开展二手商品房买卖转移登记、抵押注销登记和抵押再次登记“联审联办”,卖方无须提前还贷或垫付资金即可办理过户手续,实现原抵押注销登记和新抵押权“无缝衔接”。(牵头部门:规自分局;配合部门:规自中心、税务局、金融办;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0.推进纳税服务“智能应答、远程帮办”。提高“1+N+10有问必答”“车·房e税通”“两重平台”“专精特新平台”“税商联动平台”等平台智能应答水平,全天候响应纳税人缴费人咨询辅导服务需求,实现“秒问秒答”;打造纳税服务“远程帮办中心”,建立远程帮办服务团队,全程“一对一”指导纳税人网上办税,推动实现办税“云”服务全覆盖。(责任部门:税务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1.推行税费“一次快办”服务。推行税费事项“首问首办”,实现“一局、一厅、一所、一窗”一站式办结,“进一家门、办多家事”;压缩办税时限,纳税人延期申报核准、土地增值税优惠核准、B级以上纳税人单笔额度在5万元以下的退税(不包含留抵退税)等11项业务10-30分钟办结;精简申报资料,申请人不再提交企业身份信息、账号开立、董事会决议以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等申报材料。(责任部门:税务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二是持续优化市场环境,让市场主体培育快、发展好。

  12.推动市场主体“宽进快出”。深化简易登记注销改革,扩大“证照一码通”改革覆盖范围,推动市场主体涉企经营审批事项与营业执照同步办理,提高市场主体准入效率,办理事项扩展至35项,市场主体覆盖率达40%以上;简化市场主体注销登记流程,强化部门间数据共享,将注销适用范围扩大至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将注销公告时间由45日压缩至20日。(牵头部门:市场监管分局;配合部门:政数局、税务局、公安分局、文体旅科局、建委、商务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3.推行政府采购“承诺即采”。全面取消政府采购供应商所有资格证明,供应商只需签署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即可参与采购活动,以事中事后监管代替事前资格审查。(牵头部门:财政局;配合部门:项目评审中心;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4.实施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提速行动。加快推动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国企等创新主体通过股权投资、项目支持等方式参与产业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中心建设;完善知识产权资产评估平台,开展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交易、转化、托管、投融资等增值服务;对“个转企”市场主体商标质押融资给予风险补偿,降低企业信贷风险。(牵头部门:市场监管分局;配合部门:金融办;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5.实施招标采购“清单式”管理。按照《长春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落实《长春市政府采购常见违法违规事项清单》,常态化开展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集中破除对投标人、供应商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不公平待遇问题。(责任部门:财政局、发改局、项目评审中心;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6.探索“不见面”开评标。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远程评标管理,探索建立远程评标单点对复点,通过共享省内优质评标专家资源,实现开标“不见面”、评标“全分离”,全程网上办。(责任部门:项目评审中心;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7.加快推进度假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健全体制机制,全面开展信用信息归集、“双公示”信息上报、“信易贷”推广、政务诚信建设、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创新“信易+”场景应用等工作,持续推进莲花山度假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责任部门:政数局、市场监管分局、金融办;配合部门: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三是持续优化要素环境,让资源配置更精准、更高效。

  18.开展企业人才服务,助力建设“长春人才创新港”。按照市级相关部门要求,开展在线人才资源智能匹配,满足企业人才需求;落实企业“双贯通”人才评价,支持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鼓励专业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责任部门:人社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9.构建人力资源“磁力场”。落实“百万大学生留长工程”“安心就业十大行动计划”,实现更多大学生留长安居发展;实施急需紧缺人才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专项职业培训计划,围绕“六城联动”的产业需求,针对生物制药、冰雪文化旅游等行业,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及项目制就业技能培训;打造全灵活用工服务市场,搭建“两平台、一中心”服务网络,构建区(县)、街道(乡镇)和社区三级零工服务体系。(牵头单位:人社局;配合单位:三乡镇;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20.落实“海外赤子”服务计划。助力打造吸引“吉人回乡”和集聚人才来长创新创业平台,按照市级相关部门要求,落实推动回国人员、外籍人员来长创新创业等工作,促进人才、技术成果、项目、资金交流对接。(责任部门:人社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21.推行科技攻关重大项目“揭榜挂帅”。明确以科研成果兑现科研经费投入机制,面向全国征集有实力的创新主体或创新联合体协同攻关,引导企业先行投入、产学研协同创新,助推产业升级。(责任部门:文体旅科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22.打造舒适宜居生态环境。推进燃煤锅炉清洁化治理改造和农村散煤清洁化替代,力争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超过330天;加强水污染防治,力争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率大于50%;开展国土绿化行动,精准提升森林质量,推进生态强区建设;合理规划利用区域绿地、城市边角地及零星空间,新建改造口袋公园。(责任部门:建委、生态环境分局、水利水务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四是持续优化法制环境,让行政执法更透明、更公平。

  23.推行税务行政处罚“全程网办”。统一自由裁量标准、优化电子税务局功能,将税务行政处罚纳入电子税务局,实现税务行政处罚线上办理,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长,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推行税务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普通程序(含不予处罚)全流程网上办理,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确认处罚、申请复议、缴纳罚款,防止基层税务执法领域“微腐败”发生。(责任部门:税务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24.实施提升“执法温度”计划。全面实施 “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动态调整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予行政强制等“四张清单”,健全完善 “一案三书”工作机制,全面推行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建议、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告诫、行政回访、容缺执法等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引导、规范、促进市场主体依法经营,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牵头部门:社发局;配合部门: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25.探索劳动纠纷“联合调处”模式。发挥“三方六家”劳动纠纷多元调处平台作用,推动劳动争议预防、协商、调解、仲裁,诉讼高效衔接,提高服务劳动者权益质效;全面普及应用电子劳动合同,加强企业用工监管和职工法律保障。(牵头部门:人社局;配合部门:社发局、工商联、群团办;完成时限:长期)

  三、保障措施

  (一)开展专项督查。按照省市营商环境建设大会精神要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着力发现和解决履职尽责不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不严、项目落地难、服务企业和群众不到位、干部作风不严不实、审批效率不高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二)加强服务保障。研究探索营商环境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围绕度假区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及年初谋划的重点工作任务,逐步实行服务承诺制、企业包保制、项目秘书制、走访企业制、调度跟踪制、企业家联席会制等服务模式,加快度假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功能,助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营商环境监督。强化营商环境监督员制度,定期收集监督员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影响、破坏经济发展的软环境问题。保持严肃查处“涉软”案件的高压态势,对严重损害企业群众利益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四)加大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电台、报刊等载体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全面系统宣传度假区营商环境建设方面的积极进展和扎实成效,让更多市场主体知晓和享受到改革带来的变化和红利。加强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融合互动,全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维护营商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

 

政策解读:《2023年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