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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各有关单位:
现将《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2017年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1.度假区2017年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2.度假区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5月27日
附件1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
2017年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一、编制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为切实做好2017年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吉林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长春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本预案适用于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下称“度假区”)处置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本预案坚持以预防为主、以人为本为原则,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的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组织体系和职责任务
度假区管委会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暨指挥部,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根据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统一指挥、领导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决定采取救灾应急措施;调动、整合全区救灾资源和力量;执行国家,省,市下达的其他关于地质灾害防灾救灾任务。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戚 勇 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邹继业 建设管理部部长
滕大力 国土分局局长
成 员:张耀国 泉眼镇党委书记
张 民 劝农山镇党委书记
赵 林 四家乡党委书记
李 勇 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韩景桐 财政局局长
张子文 水利局局长
孔令爽 民政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杨光玲 教科文卫体育局局长
邓玉刚 行政综合管理局局长
徐 强 公安分局局长
胡忠武 交警大队政委
陈 震 管委会办公室应急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指挥部)在国土分局设办公室,主任由滕大力局长兼任。主要负责汇集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落实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指挥部各成员之间的应急工作和指挥部交给的其他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国土分局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拟定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标明度假区内主要灾害点的分布,明确重点防范期,制定具体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定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二)地质灾害险情巡查
国土分局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预防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及时向度假区管委会和市国土局报告。加快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及时传递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汛情等有关消息。
度假区管委会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组织强制避灾疏散。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公安、民政、建设、水利等有关部门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对地质灾害重点预防区附近的居民要大力开展地质灾害防灾基本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和提高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国土分局要坚持地质灾害速报制度,按照国家关于地质灾害速报时限及内容要求,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根据危害程度和规模,按分级规定将灾害出现的时间、地点、灾害类型、灾害体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以及伤亡和失踪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立即上报度假区管委会和长春市国土局。经专家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由度假区管委会撤销划定的灾害危险区,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各相关成员单位应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处理好善后各项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
四、部门职责
(一)紧急抢险救灾
泉眼、 劝农、四家三个乡镇负责组织应急抢险队伍及时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
公安分局、行政综合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公安消防部队,协助灾区受灾害威胁的群众及其他人员疏散;对被压埋人员进行抢救;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及剧毒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消除隐患。
水利局、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发生的灾害隐患,保证供水、供电等生命线设施免遭损毁,组织抢修受损毁的供水、供电等设施,保障正常运行。
民政局、教科文卫体育局负责组织修复受损校舍或应急调配教学资源,妥善解决灾区学生的就学问题。
(二)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
国土分局负责与气象部门联系,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对灾区的气象条件进行监测预报,并提供地质灾害发生实况、地质灾害的监测等有关资料信息;组织应急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对灾害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应急防治与救灾措施建议;组织专业技术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治理工程,减缓和排除险情灾情进一步发展。
水利局负责水情和汛情的监测以及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的处置。
(三)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
民政局、教科文卫体育局负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部门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做好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预防和有效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为灾民和救灾人员提供医疗救治,提供必要的药品和器具,同时做好卫生防疫监测和信息收集上报。
(四)治安、交通和基本生活保障
公安分局和交警大队负责维护社会治安,迅速疏导交通,必要时,对灾区和通往灾区的道路进行交通管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协调通讯部门,保证应急通讯畅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避险和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工作;民政部门加强对救灾款物分配、发放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五)应急资金保障
财政局负责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五、应急保障
各乡镇成立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防治与救灾力量及时到位。平时要有针对性的开展应急防治与演练,提高应急救灾能力。
六、责任与奖惩
(一)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
(二)对引发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对在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附件2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
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位于长春市东部,南接双阳区,北接九台市,辖区面积362平方公里,以低山丘陵地貌为主,东部有饮马河,中部有雾开河,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常年降雨量在340-360mm左右,主汛期为6-9月,地质板块结构比较稳定,为地质灾害低发区。
近年来,人为采矿活动对原有山体造成了破坏,形成了陡坎陡坡,容易诱发地质灾害。辖区内有几处废弃的闭坑矿山,经过全面排查,未发现严重危险和隐患。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吉林省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2017年地质灾害灾情预测
据省气象部门预测,2017年汛期(6-8月)我市气温略高, 降水略少;将出现明显多雨段,多局地暴雨、冰雹等强对流天气;明显降水集中期将出现在7月中旬至8月中旬,预计2017年6~8月全市平均降水量为330~380毫米,比去年同期322.2毫米略多。局部地区可能发生洪涝,但发生较大范围洪涝的可能性较小。
二、 地质灾害重点预防地区
泉眼镇双山村、流沙村,劝农山镇腰站村、太安村。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明确责任,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制定突发地质应急预案。国土分局会同城乡建设委员会、水利局、公安分局、行政综合管理局、教科文卫体育局、三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完善本区域内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抢险救援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建立预警报警系统。
(二)进一步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汛期是地质灾害防治的关键时期,国土分局要把防灾责任制贯穿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全过程,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和调查工作,认真编制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经度假区管委会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建立汛前排查、汛中检查、汛后复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切实落实各项防灾措施和应急预案,最大程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三)加强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地质灾害防治防范能力。切实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地质灾害具有一定的不可避免性和不可预测性,因此,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体系,加强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修改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确保灾害发生时沉着应对,能够快速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四)加强宣传,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意识。
各乡镇及国土分局要大力开展地质灾害基本知识的宣传与普及工作,增强和提高全区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将宣传培训重点放到地质灾害重点预防的乡(镇)村,提高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认知度,提高临灾自救和互救能力。
(五)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必需的资金。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吉林省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规定,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地质灾害调查、监测、检查和群测群防等工作的需要。
四、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防
地质灾害防治实行分级负责,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做好地质灾害的组织、协调、领导和监督工作。要建立健全区、乡(镇)、村三级监测网络,并明确具体监测责任人,采取避让治理结合,以避让为主的方法做好地质灾害预防工作。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预警、监测、警示和防范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基层群众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巡回检查,督促各责任人做好监测预警,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各相关责任部门要采取有效办法,鼓励单位和个人提供地质灾害前兆信息。
市国土局汛期值班电话:88779520 / 88779500
度假区国土分局汛期值班电话:89651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