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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文件
长莲管发〔2020〕82号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关于赋予乡镇管理权限的通知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乡镇职能转变、扩大管理权限,切实增强乡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根据长春市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春市关于县(市)区、开发区赋予乡镇行政管理权限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长协调办发〔2020〕3号)精神,经度假区管委会研究决定,现向社会公开发布《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赋予乡镇管理权限目录(第一批)》。
各有关部门要对下放权力事项做好业务指导工作,各乡镇要做好赋予权力事项的承接与实施工作,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赋予乡镇管理权限目录(第一批)》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