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征收与补偿
经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研究决定,于2025年1月20日,启动回迁安置工作。本公告适用范围为2024年12月30日前已签订《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及附着物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且回迁安置地点为莲花雅居二期、莲花泉眼二期、莲花山居(新立回迁区)、增减挂钩项目新立回迁区和增减挂钩项目联丰回迁区未回迁安置的被征收人。请见此公告后,于2025年2月21日前(正月二十四)到所在乡镇征收服务中心填报意愿登记。
咨询电话:81331277 81331264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月24日
初审:刘冰,复审:李维刚,终审:赵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