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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全民健身日”活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总体方案

时间:2022-08-10 15:42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吉林省、长春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2022“全民健身日”活动暨吉林省“健康吉林•爽动盛夏”全民健身系列活动启动仪式(以下简称2022“全民健身日”活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仪式活动成功举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2022“全民健身日”活动要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的总体要求,对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风险,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切实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确保风险总体可控,保障2022“全民健身日”活动顺利举办。

  二、总体要求

  (一)坚持精准防控。根据我市夏秋季疫情防控重点和2022“全民健身日”活动特点,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2022“全民健身日”活动筹办工作,动态评估疫情发展趋势和防控措施,及时完善和调整防控策略与举措。

  (二)科学制方案。主办方制订2022“全民健身日”活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总体方案,实施单位按照“一板块一方案”要求,制定启动仪式和各项活动板块的专项疫情防控方案。

  (三)突出防控重点。聚焦“人、物、场地”等工作重点,紧盯居住地、流动中、入场门、活动点等关键节点,全面落实风险研判、人员健康监测、环境消杀等各项措施,构筑严密防线。

  (四)落实防控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防控责任;压实活动“谁组织、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人员“谁邀请、谁负责”防控责任。

  三、组织机构

  本届2022“全民健身日”活动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组,工作组由活动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和各实施单位组成;协调解决疫情重大事件,及时处理疫情防控突发事件,做好2022“全民健身日”活动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各实施单位负责制定各自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具体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及时处理疫情重大事件、突发事件,指定专人与属地疫情防控单位衔接具体工作事项,做好2022“全民健身日”活动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四、相关人员防疫要求

  (一)市外来长人员管控

  1.对于来长参与活动的团组或个人健康监测及管理,实行“谁邀请、谁负责”工作原则,来长人员要求提供前14天自我健康监测表及健康承诺书,提供24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14天内的通信行程卡。邀请单位负责收集登记和审核参与活动人员健康信息,包括有效核酸检测证明、自我健康监测表、健康承诺书等,如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属地卫生健康部门。

  2.严格实施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管控。经由或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地级市拟参与活动人员原则上不能参加活动。加强排查,如发现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长人员,严格按照长春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通知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及时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措施,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送定点医院排查诊治。

  (二)本市人员管控

  本市人员包括活动工作人员、参赛及观众等相关人员。

  1.各实施单位要指定防疫工作联络人,收集和登记本单位参加活动组织工作人员在活动开始前14天自我健康监测和健康承诺书,查验24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14天内的通信行程卡。

  2.活动现场,工作人员要对参与活动人员及观众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口罩佩戴情况,查验24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14天内的通信行程卡等相关必要的证明。如有异常情况,或发现 14天内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及时通知属地防疫部门及时处理。

  五、活动现场防疫要求

  (一)活动场地布置前14天

  1.提前通知活动场地搭建及参与活动人员疫情防控要求及健康查验程序,做好参加活动人员健康状况信息登记和核验,对活动参与人员入场前14天的行程轨迹及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排查,确保人员信息可追溯。

  2.做好防护物资准备工作,包括口罩、酒精、洗手液、消毒液、防护服等防护用品,配备红外线测温仪、水银温度计等。

  (二)场馆布置布展阶段

  1.活动布置期间,各施工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施工人员健康状况,向属地卫健部门如实报告有无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

  2.活动布置期间,所有工作人员要集中管理,安排专人维持施工人员工作秩序,保持安全距离,同时进行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排查,未佩戴口罩及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者禁止入场。

  3.安排专人监督提示施工人员避免聚集,全程佩戴口罩,用餐时保证单人、单向,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

  4.启用疫情隔离区,对施工期间出现疑似症状人员,先期引导至隔离区,同时立即联络专业防疫医护人员进行排查处理。

  5.各施工单位负责安排专人对施工区域每天进行预防性消毒工作,提供免洗手消毒液、消毒剂等供施工人员使用。

  6.活动场地所属单位对出入口、洗手间等公用区域定时开展消杀工作,及时清运施工垃圾,确保施工环境干净整洁。

  7.防疫专员培训

  各施工单位指定专人作为防疫专员负责活动期间防疫协调工作。

  布置工作开始前,各分项活动单位防疫专员按照活动防疫工作相关规定;做好本单位参与活动人员健康信息收集工作,督导协调落实疫情防控具体措施。

  (三)活动进行阶段

  活动进行期间,部分前期防疫措施要予以保留,实施活动现场网格化管理,强化现场工作人员责任,并重点在入口筛查、人流控制、现场管理及应急处置四方面加强管控。

  1.入口管控

  (1) 活动现场入口处安排专人查验健康码(吉祥码或国家防疫信息码)、通信行程卡、凭绿色健康码及有效票证,规范佩戴口罩并且体温检测正常者,方可进入会场。健康码呈黄色及红色者一律禁止进入活动场地,如有体温高于37.3℃人员进入复测区静置20分钟进行体温复测,复测后体温仍高于37.3℃或有咳嗽、腹泻等症状者,通知应急协调组和疾控人员妥善安排排查就诊。

  (2) 加强车辆出入口管理,对所有入场车辆司乘人员开展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并要求规范佩戴口罩。

  (3) 入口地面施划安全距离标志线,测温区与安检区之间设立缓冲区,严控缓冲区人员数量,维护好缓冲区的秩序,避免人流聚集。

  (4) 为减少人员聚集,现场工作人员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做到随到随放,人员不积压,通道不堵塞,人员保持安全距离。

  2.场地管理

  (1) 利用场地内的音响系统,定时循环播放相关防疫规定及卫生防疫常识。

  (2) 在场地内主要出入口设置防疫服务台,放置消毒洗手液供场地内人员使用。

  (3) 对于场地内公共区域、卫生间等进行擦拭消毒。加强活动现场垃圾消毒杀菌并及时清运,洗手间配备足够洗手液,增设废弃口罩回收专用箱,建立消杀、检查台账,做到有据可查、有迹可循。

  4.应急处置

  在场内各工作现场设立体温复测区,在活动区域内设置紧急隔离室,工作人员对出现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人员,应立即就近引领至隔离区,同时联系应急协调组人员,协同疫情防控医护人员,实施专业排查处置。

  (四)活动赛事保障

  “全民健身日”系列活动包含长春市莲花山大众自行车公路赛、长春市大众徒步赛、长春市第八届万米排位赛、长春市业余足球锦标赛共四项比赛,各项赛事疫情防控及应急预案已附分活动方案。

  (五)撤离阶段

    参照场地布置阶段防控措施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