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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乡村振兴工作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6-02 15:14

关于印发2021年乡村振兴工作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

现将《2021年乡村振兴工作培训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认真抓好落实。

度假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162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度乡村振兴工作培训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市乡村振兴工作有关部署要求,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充分提高相关从事农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培育乡村振兴人才高地,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训对象

重点培训对象:区直机关相关人员、乡镇农业系统工作人员、村“三委”工作人员、村民合作社社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种养大户、经济能人、返乡大学生、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的相关人员群体等。

二、培训时间地点

20215月开始,到202111月底基本完成培训任务;地点为管委会、莲花山乡村振兴学院和劝农乡学院。

三、培训原则

(一)坚持按需培训原则。根据发展需要和培训对象多样化培训需求,分层次、分类别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的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培训质量。

(二)坚持培训方式多样化原则。以专家授课、现场观摩教学为主,交流研讨为辅的原则。

(三)坚持培训组织多样化原则。计划邀请省市农科院、吉林农道围绕科技兴农、系统乡建开展专题培训;人社局和农业农村局聘请相关领域专家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四)坚持培训人员、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三落实原则。严密组织,确保质量。

四、培训内容

结合农业生产以及乡村振兴实际需要,开展农业生产服务、农村环境保护、农机化服务等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农村实用人才技能水平,提高技能人才比重。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度假区管委会的相关要求,计划组织7个方面39项培训活动(培训任务计划表详见附件)。

(一)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专项培训。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严格按照中央要求规范开展成员身份确认、资产折股量化、建立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办理登记赋码等为重点,培训乡镇农经站长及村支书或者会计70名。

(二)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项培训。围绕促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发展,培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专业协会(合作社)、农业服务组织、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等方面的人员,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70名。

(三)实施现代种养技术专题培训。围绕推动产业兴村强村,培训农机驾驶员200名,秸秆免耕作业农户60名,培训畜牧养殖能手60名,水稻栽培技术人员60名,通过人才振兴带动强村富民。

(四)绿色有机品牌创建专题培训。围绕农业绿色防控技术和有机绿色认证程序组织培训,培训农业经理人20名。

(五)实施农业机械化技术专题培训。围绕推进农业机械技术普及应用、提高农业生产力,培训农业机械手200名。

(六)乡村振兴理论宣讲。围绕《乡村振兴促进法》和乡村振兴精神实质进行详细解读。

(七)农业科技及职业技能专题培训。邀请省市农科院开展科技兴农专题培训;由农业农村局根据农业生产以及乡村振兴实际需要,面向种养殖户、农业生产合作社、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的相关人员群体开展培训需求调查,人社局根据培训需求采取订单式培养方式,开展农业生产服务、农村环境保护、农机化服务等职业技能培训。

五、培训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分管副主任为组长,区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的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培训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部署,对工作计划、方案和各项培训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培训工作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

(二)切实提高认识。各单位要认清乡村振兴培训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组织、落实方案,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将培训工作落实到位。

(三)搞好分工配合。整体培训计划由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各乡镇、区直相关部门要根据分工,把每项培训任务分工到科室和各村,确保点面结合,统筹进行。

附件: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乡村振兴工作培训计划表

           


附件

2021年度乡村振兴工作培训领导小组名单

2021年度乡村振兴工作培训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长:冯国刚    管委会副主任

 员:

邹继业    发改局局长

闫志军    人社局局长 

     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刘立国    农业农村局局长

     泉眼镇镇长

蒋立松    劝农山镇镇长

     四家乡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联系人:衣晓岩,联系电话:89651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