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通知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将受理的项目情况予以公示,期限:报告书10天,报告表3天。
公示日期:2026年10月29日-2026年11月2日
联系电话:0431-88471011
通讯地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政务中心一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130011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长春天定山赫行实验学校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
初审:李少华、 复审:遆光晨、终审:周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