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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管理,提升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开河大街地铁口公园(以下简称为“地铁口公园”)建设、运营管理水平和综合服务质量,优化公园生态保护、休闲休憩、科普宣教等公共服务功能,探索市场化运营与公益性保障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根据《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我单位拟推进地铁口公园经营权出让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建议,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园基本情况
地铁口公园位于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开河大街与东吉林大路交汇处,吉林大路以南、其他规划用地以西、其他规划用地以东、雾八路以北,占地面积136,844平方米,于2026年3月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定位为集生态防护、休闲健身、文化展示、亲子互动、应急避险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城市公园,承担市民休闲游憩、科普教育、应急避险等公共服务职能。
二、经营权出让核心内容
(一)出让范围
本次出让标的为地铁口公园经营权,包括但不限于公园建设运营、配套服务及合理利用相关权利,不包含地铁口公园土地使用权。
(二)出让期限
本次公园经营权出让期限拟定为20年(自经营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含建设期1年),具体期限可结合公众意见及实际情况调整。
(三)经营要求
1.坚持“公园姓公”原则,保障公园公共属性,所有经营活动不得损害公众利益,不得改变公园公益用途,免费开放区域保持免费开放,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确需增设的,需按程序报批并公示)。
2.严格落实生态保护要求,加强公园内植被、水体等生态资源的建设、保护和修复,严禁破坏生态环境的经营行为,确保公园生态功能持续稳定。
3.提升服务质量,完善公园配套服务设施,优化服务流程,满足市民多样化休闲、健身、科普需求,接受社会监督和相关部门考核。
4.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园管理规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承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环境卫生等主体责任,杜绝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5.出让期限届满后,经营者需将公园经营权及相关配套设施无偿、完好移交至我单位或政府指定机构,确保公园正常运营。
(四)出让方式
本次经营权出让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选择具备相应资质、资金实力、运营经验及生态保护能力的经营主体,并将最终结果向社会公示。
(五)收益管理
本次经营权出让收益优先用于公园生态保护、设施升级、日常养护及公共服务提升等相关工作,确保收益反哺公园发展。
三、意见征求方式及期限
(一)征求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自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26日)。
(二)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反馈时请注明姓名、联系方式及意见建议具体内容,以便我们核实沟通。
1. 书面反馈:邮寄至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1号,收件人张泽伟,联系电话0431-81322511,邮编130000(请在信封上注明“地铁口公园经营权出让公众意见”)。
2. 电话反馈:联系电话0431-8132251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3. 电子邮件反馈:发送至73477431@qq.com ,邮件主题注明“地铁口公园经营权出让公众意见”。
4. 现场反馈:可前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提交书面意见。
四、其他说明
1.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单位将认真梳理、研究,作为地铁口公园经营权出让方案优化完善的重要依据。
2.本次征求意见仅针对地铁口公园经营权出让相关事宜,不涉及其他无关事项。
3. 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不正当方式干扰意见征求工作,对恶意反馈虚假信息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特此公告。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0月20日
初审:张泽伟,复审:杨丽娟,终审:魏孝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