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通知公告
为保证长春市2020年第248批次项目顺利推进,保障被征收人在征收工作实施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及《长春市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参照《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我中心在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发布的长春市2020年第248批次项目范围内涉及的部分集体土地上房屋等附属物评估机构报名的公告;经公开报名,以下4家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为2020年第248批次项目候选评估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一、项目名称:2020年248批次地块土地征收项目
评估范围:项目范围内宅基地房屋、构筑物、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评估。
二、候选评估机构(不分先后)
1. 吉林正旺资产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业绩情况:长春临空经济示范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巫山路、长春市二道区新开河西地块棚户区改造、长春市汽车经济开发区正阳小区平方夹馅棚户区改造
法定代表人:张晟源,资质:二级
联系电话:15948015191
2. 长春中兴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业绩情况:北湖一间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法定代表人:杨光,资质:二级
联系电话:151431016600
3. 吉林省吉韩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业绩情况:北安路项目、邹家碗铺项目、公主岭半小时经济圈
法定代表人:马兴丽,资质:二级
联系电话:19944894551
4. 长春健圆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业绩情况:宽城区八号地B区域、珠江路南地块夹馅棚户区改造项目、净月高新区小南屯、小东沟城中村改造项目
法定代表人:米洪仪,资质:一级
联系电话:13944907399
三、协商选定期限
自本公示张贴之日起5日。请各位被征地农户、集体经济组织在协商期限内共同协商选定评估机构,将书面选定意见提交至泉眼征收服务中心(地址:莲花泉眼13栋,电话13844046555)。
逾期未提交书面意见,视为协商不成。
四、相关说明
1. 协商期内,全体被征地人协商一致选定同一家,直接确定为本项目评估机构;
2. 协商期满无法达成一致,将组织公开摇号随机选定评估机构,摇号时间地点另行在村内公告;
3. 公示期内,对候选机构资质持有异议,请书面提交。
公示单位:泉眼镇征收服务中心
2026年10月14日
初审:韩阳,复审:张智洋,终审:邵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