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通知公告
为优化土地利用,以最大效益创造土地价值,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对泉眼镇辖区内部分土地通过竞价的方式流转,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流转地块位于岗子村、新立村、泉眼村的4个地块。
2.土地流转按地块通过竞价方式,竞价高者获得种植权。
3.严禁耕地非粮化,严禁转租,严禁烧荒。
4.报名竞价需按地块缴纳竞价保证金10万元(泉眼地块保证金5万元)。
5.流转种植土地均为风险地,如政府征用土地,被流转方需无条件配合交出土地,承包金不予退还,不给予任何赔偿;如不配合将自动解除合同,且扣除相应额度保证金。
6.流转地块种植面积按征收青苗补偿面积进行核算,意愿竞价地块详情咨询泉眼镇农业农村办公室。
7.凡有意愿参与土地流转的单位及个人,请于2026年3月31日下午4点前持企业营业执照、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泉眼镇农业农村办公室进行报名登记,超过报名截止期限报名无效。
8.报名成功后于2026年4月3日上午11点前,按每个地块将保证金存入泉眼镇政府经管账户,将纸质保证金票据交到农业农村办公室后方具有竞价资质,此次报名不接受手机转账等电子转账凭证,规定时间未缴纳保证金或未提交纸质保证金凭证的取消报名资格。
9.2026年4月3日下午2点在泉眼镇人民政府5楼进行现场竞标,中标成功后严禁弃标悔标,违者扣除相应报名保证金。
联系电话:15943064651
保证金缴存账户:
名称:长春市二道区泉眼镇人民政府
账号:0710613011015300000016
开户行: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眼支行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泉眼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7日
初审:孙渤程,复审:田海飞,终审:魏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