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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25号储备地块项目集体土地上附着物主张权利人的公示

时间:2024-03-21 09:50

  2023年6月,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启动2023年25号储备地块项目征收工作,征收范围涉及泉眼镇新立村1个行政村部分集体土地和房屋等附着物。

  位于新立村东杜屯(东至:杜大山头 南至:核桃树地 西至:东杜屯耕地 北至:王大沟山)集体土地上(面积31672.01m²)的部分地上附着物在此次征收范围内。在征收工作推进过程中,新立村村委会向征收单位提供地上物权属证明材料,主张享有上述征收范围内地上附着物(具体详见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www.cclm.gov.cn)的权利,并应以其作为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为让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予以公示7日。如对新立村村委会的主张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泉眼镇征收服务中心书面提交书面异议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公示期满无人提出书面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此次征收补偿的,将按主张权利人提供的材料予以认定,并进行征收补偿。

  附件:

  1.房屋等附着物征收补偿分户评估报告单

  2.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明细表-东杜集体

  3.测绘报告

  公示地址:

  1.2023年25号储备地块项目泉眼镇新立村村民委员会显著位置;

  2.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www.cclm.gov.cn);

  3.城市晚报。

  办公地址:泉眼镇莲花泉眼小区南侧门市

  监督电话:0431-84478499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泉眼镇人民政府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泉眼镇征收服务中心

2024年3月21日

附件:

附件1:房屋等附着物征收补偿分户评估报告单.xlsx
附件2: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明细表-东杜集体.xlsx
附件3:测绘报告.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