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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长春市春季汽车促消费活动公告

时间:2024-02-20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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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满足广大消费者购车需求,让利回馈购车消费者,长春市计划投入资金6000万元开展“消费券”形式的促进汽车消费活动,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2月20日-3月31日,期间如资金申请额度提前使用完毕,活动同步结束。

  二、补贴对象

  活动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户籍不限)。

  三、补贴条件

  1.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名单详见附件2),购买5万元及以上乘用车、微型或轻型货车(含新能源车、混合动力车),不包括营运车辆和二手车。

  2.按照本公告要求上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购车人身份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后可获得消费券。

  3.申请时间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日期为准,发票日期需在2024年2月20日(含)-3月31日(含)之间。申请名额先到先得,以消费者提交合格的申报材料时间为序,资金用完活动即止。

  4.落籍地域不限制。

  四、消费券标准

  消费券以“云闪付APP”红包的形式发放,按购车发票金额分为三档,具体标准如下:

 

  五、申领方式

  1.消费者申报

  (1)消费者在手机等电子设备上下载“云闪付APP”并使用购车者本人手机号码、身份信息完成注册。

  (2)进入“云闪付APP”首页,搜索小程序“吉林省汽车补贴”。

  (3)选择“2024年长春市新春汽车促消费活动”,进入后点击“授权登录”,同意授权申请。

  (4)按照提示准确、清晰上传以下材料:

  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销售方名称需与附件2的企业名称一致)。

  ②购车人身份证(人像面、国徽面)。

  ③机动车登记证书(绿本的第一页和第二页)。

  2.审核时间

  审核发放时间30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后将消费券发放至消费者本人“云闪付APP” - “我的”  - “红包”- “专享红包”。

  3.消费券领取

  ①在审核通过后,“云闪付APP”会显示“复审通过”,消费券按批次发放至消费者本人“云闪付APP”红包内并有短信通知。

  ②消费者收到消费券到账短信通知后,可查询本人“云闪付APP”-“我的”- “红包”- “专享红包”。

  六、温馨提示

  1.活动期间,每位消费者只可申报其名下一辆汽车的消费券红包(同一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身份证号或者同一APP账号等任一条件,均视为同一用户,用户需使用本人的电子设备、APP账号亲自申报)。

  2.如因上传图片不清晰、资料上传不全等原因,云闪付平台提示退回“待修改”,申请人可在2024年3月31日之前补充材料再次提交,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3.如因消费者个人原因导致审核未通过且遇名额使用完毕的情况,相应名额将不予保留;如消费者上传虚假材料占用名额,将取消参与资格;发现商家有违规作弊行为的,取消其参与活动资格。

  4.请广大消费者配合商家共同维护好现场秩序。

  银联商务客服电话:95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