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减轻区内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疫情期间经营压力,减轻房租水电费负担,按照省、市政府文件要求,现对莲花山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一次性房租补贴和水电费补贴。
发放范围
(一)房租补贴
发放范围:在莲花山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15日有缴纳税费记录,且承租房产不是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发放标准:中小微企业每户一次性补助1000元,个体工商户每户一次性补助500元。
承租房产时间: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5月15日期间在莲花山区内 发生承租房产行为。
申报材料(免费复印):申请书(需盖企业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及房租支付凭证复印件;纳税凭证复印件。
(二) 水电费补贴
发放范围:2022年5月1日前在长春市及我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持有营业执照,并且在2022年3月1日—2022年5月15日期间发生过水电费支出,在我区实际经营中缴纳水电费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发放标准:中小微企业每户一次性补助500元,个体工商户每户一次性补助300元。
申报材料(免费复印):申请书(需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水电费交缴凭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
企业(个人)向经营地所在村委会现场提出申请;村委会初审;乡镇审批。
资金发放
申报时务必填写银行卡信息,乡镇对审核通过的申请统一组织发放。
受理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30日。
联系方式
联系经营所在地村委会。
咨询电话:
劝农山镇:89103292;
四家乡:84801878;
泉眼镇:13944010859;
区财政局:81322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