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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泉眼镇新立村回迁安置小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时间:2021-09-07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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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项目编号:YZZB-2021001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泉眼镇新立村回迁安置小区工程已由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发展改革局以长莲发改审批【2021】3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区级财政性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泉眼镇新立村回迁安置小区工程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劝农大街以东,农林用地以西,流沙河以南,其它规划用地以北。 

  2.3 建设规模: 本项目规划建设住宅、公建、地下等设施共计19栋建(构)筑物,其中:住宅16栋,配套商业及公建1栋,供热站1栋,地下1栋。规划总用地面积79808.00㎡,规划总建筑面积123243.4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9971.40㎡,包括住宅建筑面积81070.40㎡,配套商业及公建建筑面积8901.00㎡,地下建筑面积33272.00㎡。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的全部内容(包括地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后续设计服务等全部工程内容)。  

  2.5 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后40日内完成。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合格标准。 

  2.7最高投标限价:5折,即折扣系数0.5。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注:本项目业绩认定:执行吉建招【2017】6号、8号、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2 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 

  3.3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其中拟派出的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设计项目负责人可以由项目总负责人担任。 

  3.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5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 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现行关于外埠企业入吉备案的相关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1年9月7日8时30分至2021年9月13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联系人及电话:肖笛 17767766355。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9月30日10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第3开标室(长春市同晟科技有限公司1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建设局  

  地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1号 

  联系人:王英辉 

  联系电话:1584403788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宇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金川街东、昆山路南嘉惠·铜雀台8号楼116号 

  联 系 人:赵云鹏 

  电    话:0431-80740751  

  监督管理部门: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夏梦露0431-81331239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项目评审管理中心 

  联系人:杨洪伟0431-81322616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2021年9月7日